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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有关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正在调查中国联通涉嫌垄断一事,中国联通在11月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依据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A1.A2-20090003)及有关授权,依法开展互联网接入业务。
中国联通正在应国家发改委会要求提供2010年度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出租带宽业务的价格、数量及营业额等相关信息。
以下为公告内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澄 清 公 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 年 11 月 9 日有关新闻媒体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在调查本公司宽带业务一事,现就有关事宜澄清如下:
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A1.A2-20090003)及有关授权,依法开展互联网接入业务。联通运营公司正在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提供2010度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出租带宽业务的价格、数量及营业额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