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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拟免除摇号限行等限制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2日 07: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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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仲玉维)昨日,记者从科技部获悉,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试点城市在落实好中央试点政策的同时,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鼓励政策,落实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措施。

  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

  据悉,目前我国有25个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大连、广州等城市。

  《通知》要求,试点城市出台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扶持政策,调动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充电桩配比不低于1:1

  《通知》要求,试点城市要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为个人新能源汽车用户在其住宅小区停车位,或工作场所停车位配套建设充电桩,该类充电桩与新能源车辆的配比不得低于1:1。

  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提供充电设施建设的服务;在政府机关和商场、医院等公共设施及社会公共停车场,适当设置专用停车位并配套充电桩;同时,城市要调配资源建设少而精且覆盖示范运行区域的快速充电网络。

  到今年年底,国家电网将在27个省市建75座充电站和6000多个充电桩;到2016年,将建立400座电动汽车充电站;2016年至2020年,将建立1万座电动汽车充电站。

  今年底前废止歧视政策

  《通知》要求,试点城市要公开发布示范运行产品需求信息,采用招标方式,促进生产企业发挥技术、质量、价格、服务优势,有序参与市场竞争。要支持建立行业协会、各类企事业和社会中介服务等多方面力量组成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联盟开展工作。各试点城市要及时对车辆生产企业或用户兑付补助资金,不得延误。

  2011年底前,各试点城市要主动清理已有的相关地方性政策法规,涉及外地产品在招投标、享受地方优惠政策等环节的歧视性政策要予以废止。

  《通知》称,年度末,对各试点城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总结。对未能通过年终考评的试点城市,或未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的城市,取消其试点城市资格。

  ■北京情况

  购买纯电动汽车有望不摇号

  今年10月,北京市经信委等部门的消息,北京计划出台新政策鼓励纯电动汽车销售。

  在即将出台的北京汽车行业“十二五”规划中,有望规定在京购买和行驶的纯电动汽车将不被纳入限购范围。也就是说,购买纯电动汽车无须参加摇号,可直接上牌。

  纯电动汽车作为低碳时代的交通工具,市场前景为业内人士所看好。但纯电动汽车在市场启动初期,售价昂贵,需要得到政府“有形之手”的推动。

  根据北京的计划,今后5年,北京市将大力推广混合动力、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规模将达到4万辆以上,力争淘汰老旧机动车40万辆。

  对纯电动汽车是否限行,本市并无具体说法。据报道,本市还制定了纯电动汽车补贴方案,每辆车最高可获补贴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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