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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委回应小户型首套房征税标准“豪宅化”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6日 08: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商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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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讯(记者 齐琳)针对本报对于北京七成新房无奈“被豪宅”的报道,北京市住建委昨日表示,对普通住宅标准这一事关民生的政策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已经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和多次论证。目前,已初步形成标准调整的方案,有望在近期公布。

  普通住房标准,是指主管部门对于普通级住宅的界定,购房人缴纳契税、营业税等的额度,都是按照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来区分。目前,本市的普通住房是市住建委于2008年11月制定的,按规律应每年年初根据上一年的平均房价调整一次,可直到今天,三年都没有调整过。按照这个标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宅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对于1.2倍,北京市执行的是:三环以内总价高于258万元/套,三环四环之间210万元/套,四环五环之间198万元/套,五环以外120万元/套。

  “现在120万元去哪里买五环的房子呢?”购房人丁小姐告诉记者,自己在大兴黄村买的首套房,80平方米,单价就2.2万元/平方米。“就是更远点的房山,现在也很难找到120万元的房子了。房价从2008年开始噌噌的涨,可这个‘普宅’标准却不变,老百姓去哪享受税费优惠呢。”

  对此,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认为,目前的普通住宅标准的确存在认定过低的问题,增加了部分中低收入人群的置业压力。“新房主要影响的是契税,一套200万元的房产按3%需要交纳6万元的契税。而在二手房交易中,除契税外还有5.5%的营业税,特别是5年以上二手房,如果是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则需求交纳差额。个税、契税和营业税一叠加,一套200万元的二手房可能要缴纳19万元的税费。”张大伟表示,认定标准应该随着市场价格而有波动,在目前市场情况下上调标准对楼市的刺激作用不大。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方案将充分考虑近年来北京城市发展和房价变化的情况,标准更加合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覆盖面将有一定程度提高,更多的购房家庭将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以最大程度的支持普通居民家庭自住型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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