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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13高档房房主 地税局喊你25日前去缴房产税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3日 10: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龙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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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28日,重庆市便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按相关文件,今年的房产税纳税人应于10月底缴清。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责令限期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的通知》显示,在重庆市应缴纳房产税的3000多名高档房房主中,有13人未缴税款。昨日,重庆市地税局发出“最后通牒”:本月25日前缴清税款,否则,将依法采取提请阻止出境、媒体曝光、交易限制、银行扣款等措施追缴税款。

  欠款房主多在巴南南岸

  今年1月28日,我市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房产税征收日期为每年10月1~31日。昨日,据市地税局发布的《关于责令限期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的通知》表明,至本月22日,仍有13名高档房房主未缴税款。地税局方面表示,未缴纳房产税的应在本月25日前,主动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早在今年8月底前,地税局就针对我市3000多套存量高档住房展开房产税征收工作,并将应税住房的坐落地址、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申报期限等通过直接送达、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纳税人。

  在公布的13人中,多是别墅等高档房房主,且多集中在巴南、南岸两地。这些人欠了多少房产税?市地税局表示:具体欠款额度暂不便公布,但每个户主的应缴税款在8月下发的《通知》已有明确说明。不过,我们可做一个估算,假设一套300平方米的高端别墅,每平方米售价为1万元,扣除可享受18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外,按0.5%税率计算,应缴税款为6000元。

  不缴清税款将被阻止出境

  如在本月25日前,仍未缴纳房产税将受到何种处罚?地税局方面称,将依法采取提请阻止出境、媒体曝光、交易限制、银行扣款等措施追缴税款,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除补交税款外,还将缴纳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期加收税款0.05%的滞纳金。以拥有一套价值300万元、面积300平方米的房主拖欠房产税为例,如其拖欠税款100天,所缴纳滞纳金为300元。同时,税务机关还可处以税款总额50%~500%罚款。如欠税者应缴6000元房产税,那么,其面对的罚款则可能为3000~30000元。

  地税局方面表示,按《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内仍未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并且还将阻止纳税人出境,如需出境,则先结清税款、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同时,税务部门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对欠税的纳税人定期公告,并将欠税信息传递给国土房管部门,由国土房管部门对欠税住房予以交易限制。交易限制待纳税人缴清税款后方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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