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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低迷,一些“黑中介”不惜铤而走险。 杨威/CFP供图
业内称房产市场低迷广州发生多起黑中介骗贷案 案发总金额超过2000万元警方提醒市民多加注意
房地产“黑中介”精心布局,等待购买二手房需要银行贷款的业主上钩——在中介热情地代办各种手续后,银行发放的贷款却悄悄地转入一个第三者的银行账户上,最终进入“黑中介”的腰包。如此,卖房者迟迟拿不到房款,买房者不仅得不到房子,还要背上百万元的银行房贷。这是近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故事。
卷入这宗离奇案件的当事人向记者报料,记者经过深入调查,试图揭开一宗房贷诈骗案的面纱。据知情人士透露,近日限购令下房地产市场低迷,不少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倒闭前铤而走险谋求骗贷,广州已发生多起类似的诈骗案,案发总金额超过2000万元,有不法房屋中介人员已被警方抓捕。
文/图 本报记者何涛、杨洋(署名除外)
本答应与记者见面,但临到前,胡永华还是改变了主意。今年37岁的他家住广州荔湾区,近日可谓烦恼不断——接连成为两宗案件的被告,而且都输了官司。所有麻烦源于一次购房行动。
理想房源送上门来
热情中介包办一切
“2010年8月的一天,郑哲峰请我喝早茶。我无意中提到想买一套房子,郑哲峰说他是一家房产中介的老板,可以帮忙介绍。”胡永华说,他与郑相识多年,此前一直不知道对方是中介老板。
郑哲峰开的公司名为隆鑫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在其介绍下,胡永华看中了一套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的三房套间,面积97平方米。“我对郑说,你帮我办好所有手续。”他去公证处办了一份委托书,“我很相信他。”
对于胡永华来说,买房并不是轻松的事,他还没结婚,“帮人打工,月收入只有2000元左右。”他看中的房子售价160多万元,以其收入根本买不起。但在中介的“帮助”下,一切似乎都不是问题——他“顺利”通过银行贷款买了房子。付款计划是自己付首期款50万元,剩下117万元申请银行贷款。“我将50万元现金分三次给了郑哲峰,对方没打收条。今年3月份,房子转到我的名下。”
“首付是我朋友给的。其中10万元是一个朋友提取住房公积金借我的,还有40万元是女友给的。”胡永华说女友40多岁,是本地人,很有钱,但不愿透露姓名。
胡永华直接将50万元交给郑哲峰,然后由其交给卖家。这种做法有些不合常理,他解释,“因为第一次购房,我什么都不知道。”
由于胡永华称手上没有对方收到50万元的收据,到底是谁给的首付仍有争议。“我们要胡永华提供转账证明,他提供不了。卖房者谢集文确实收到了50万元,但他称是中介李晓帆给的。”广州市一家担保公司的林姓负责人说,他被卷入事件。
收入证明可造假
有担保就可提前放款
以胡永华的收入标准,应该不能从银行贷到100多万元。
记者看到一份用于申请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贷款的《职业及收入证明》称,胡永华是“广州市旺佳贸易有限公司”拓展经理,月收入18000元,年收入21.6万元,并盖有该公司的公章。胡永华说,这是中介弄的假证明。
该证明上有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客户经理填写的信息,注明调查其真实性的方式是“实地”,上面有银行客户经理的签名。
今年2月28日,林姓负责人拿到银行提供的担保业务资料。他的公司主要从事银行房贷提前放款的担保业务,“很普遍,主要针对二手房交易。”
根据有关规定,二手房按揭借款的操作流程是,房屋经评估后,银行对贷款资料进行审核,然后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过户。在领取新房产证、办理他项权利抵押证明后,银行才发放贷款。
“通常需要3个月左右。所有卖家都想尽快拿到房款,现在只要买卖双方已经办妥了过户变更,有担保公司担保并出具担保函,很多银行就提前放款。担保收费标准按担保金的1%。~1.5%。收取,期限通常在一两个月之间。”林姓负责人说。
“在担保期间,万一房子因原业主被第三方起诉,交易房产被第三方查封,无法正常办理抵押,办不了他项权证,没有正常抵押,银行就要向买家或者我们追索。”
直接伪造假房产证
贷款打入第三者账户
离奇的是,银行放款的100多万元房贷最终并没有打到卖房者谢集文的账上,而是打到了第三方陈振华的账上。
胡永华说,“中介公司做了一本假的房产证,把谢集文的名字改成了陈振华,然后拿来一些空白合同要我签字。”
“我们通过非官方渠道去查了前一手房东的档案,是谢集文。银行在审核资料时应该查清楚,但他们相信了中介提供的假房产证。”林姓负责人说。
6月18日,林姓负责人获知该担保业务可能有麻烦。他说,6月29日查册发现该房6月27日已被查封。后来查明,因谢集文迟迟未收到尾款,就请律师追讨,并向法院申请查封。至此,该房产已无法抵押给银行,担保公司和银行都面临巨额财产损失的风险。
担保公司存放在银行从事担保业务的200万元被冻结,“近期已经解冻了75万元,还有125万元没解冻。” 为弄清来龙去脉,林姓负责人自行展开了调查。他认为,“陈振华”是中介公司故意弄出来的,为了把钱转到其账上。银行没有审核交易的真实性,致使贷款未发放到真正的业主手上。
但银行的客户经理阿玲说,“我们也是受害者。放款凭担保函,担保公司应该与我们一起审核,但是他们没去。该案我是按照规章制度来办的,审批部门也没有特别要求到房产局去查。” 她说该业务是同事李鹏转给她的,“他不是正式员工,做不了贷款。”事后才知道,李鹏是中介李晓帆的表哥。“没想到他居然会干这样的事。”目前李鹏已从银行离职。
已有多宗诈骗案发生
黑中介骗贷手段频出
事后,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将胡永华和担保公司告上了法庭。2011年9月29日,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解除银行与胡永华之间签订的《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由胡永华向银行偿还100多万元的贷款本金,担保公司免责。此外,在另一单官司中,原房东谢集文也将胡永华和中介李晓帆告上了法庭,已过户到胡永华名下的房产要归还谢集文。
“到现在,我全部都输光了,我还能怎么样。银行也清楚,我还不起这笔钱。” 胡永华试图与银行谈判,“前段时间,银行说让我拿回50万元首付还贷款,我说还了50万是不是其他不用还了。但银行没答复。”
网上曾有过中介找虚假购房人合谋骗取银行贷款的消息,胡永华的买房者身份受到质疑。他说,“我绝对没有和他们合伙,骗银行的钱是违法的。”
今年3月份,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出《关于立案查处隆鑫公司涉嫌违规经营的公告》称,这家房产中介在促成房屋买卖过程中,在买房者取得新房产证后,未按约定通过按揭方式向卖方支付房款,而是把房产另行抵押融资。
胡永华说,他知道另有几名买房者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在我住的小区里有一个陈姓买房者,他朋友用他的名字去买房,同一家中介代办,他签了一些空白的合同,中介拿了合同去办手续,后来银行把近140万元贷款打到了陈振华的账户上。”
阿玲称,她听说中介采取这种方法骗银行贷款,总金额已达2000多万元。目前,中介公司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
“黑中介”渗入银行业务
市民如何规避骗贷风险?
在某种程度上,银行与房产中介是利益共同体,银行需要中介拉房贷业务,中介也需要银行提供贷款给客户。林姓负责人说,时下有些银行与中介机构会合作——有中介把二手房贷的业务集中到一家银行办理,更有甚者,个别房产中介直接成为银行客户经理的助理。一些中介人员还去银行应聘,进入一线队伍。
办理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出于对银行的信任,签署合同时往往不会太在意内容条款。在这种情况下,“黑中介”就有机可乘。
林姓负责人称,银行与中介的合作大部分是良性的。但今年由于限购导致房地产市场低迷,让“黑中介”有了骗贷的想法,银行也难以防范。“许多房产中介在倒闭之前捞一把。” 为规避风险,阿玲说制度已发生变化,“不管谁介绍都要看原件,多调查。”
那么市民呢?林姓负责人提醒,买房前一定要查册,了解原业主的真实情况。交易之后,归档期一过,马上办房屋抵押。房屋买卖双方一定不要全权委托中介去办理手续。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建议,二手房屋买卖,卖家必须慎重与买家签订买卖合同,合同应注意约定余款要落实到位,若未能依时依约收到余款,约定卖家享有合同解除权并要求支付数额较高的违约金。买家向银行申请放贷时亦须谨慎签署相关文件,确保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