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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黄金交易仅两家机构合法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30日 11: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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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2月29日电 据央行官网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

  五部委《通知》还指出,当地工商部门根据人民银行或地方人民政府的决定,对被责令关闭或撤销的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停止为其黄金业务提供开户、托管、资金划汇、代理买卖、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

  五部委《通知》指出,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对于有关地方(机构、个人)正在筹建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或准备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应一律终止相关设立活动;对已经开业或开展业务的,要立即停止开办新的业务,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人民银行牵头,妥善做好其黄金业务的善后清理工作。(中新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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