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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难题促进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1日 21: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农民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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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个体经济的壮大,小额信贷作为金融支农一种扶贫模式和发展工具,很受基层农民群众欢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业务、改进“三农”金融服务做了大量工作,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不断拓展,在缓解“三农”贷款难、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去年小额信贷的几则消息引起社会的关注,先是成立于2009年至今已经发展了近10万会员的“哈哈贷”于2011年9月2日起全部停止服务。然后是同样创立于2009年的贷帮,几年来已累计投入800多万元,营业收入才36万元,净收入更是为负数,员工的工资只能依靠贷款,运营越来越难。中国扶贫基金会一位负责人说:国内许多NGO小额信贷项目在如何实现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上面临困境。

  对于身处贫困地区农民群众而言,小额信贷尤为重要。目前,我国民间小额信贷机构有100多家。经过多年发展,这百家信贷机构的总余额还不足10亿元,甚至不及商业银行向一家中型企业提供的一年综合授信额度。和中国现在约有1000个国家级和省级的扶贫开发重点县相比,和我国近亿的贫困人口相比,更显得微不足道。但即使正在运转的这100多家小额信贷机构在经营中也面对很多问题,没有适宜的法律身份,缺乏制度性的融资渠道,无法享受相关金融优惠政策,自身建设能力不足等问题。笔者认为,小额信贷机构要想持续健康发展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要解决身份问题。目前正在运行的100多个小额信贷机构至今缺乏有效合法性,虽然从事的是金融业务,但没有政策、法规认定其属于金融机构,或者是可以合法地从事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因为身份不明会带来很多问题,如筹措资金,接受检查等,如果银监会,人民银行等执法机构来检查,可能会因为不符合国家金融法、商业银行法,面临机构关闭。对此,中国小额信贷专家杜晓山认为,政府部门应该出台类似2008年5月银监会与人民银行出台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可以综合地就各类小额信贷机构,也可以单独地就公益性小额信贷组织出台试点意见,解决其相关法律地位问题。

  其次要解决融资渠道问题。目前我国的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没有制度性的融资来源,全靠自筹和捐助。因为没有合法身份和适宜地位,这些机构融资渠道狭窄,使这些机构资金链时常断裂,业务难以推进。对此,专家认为,应针对小额信贷的特点,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如小额信贷机构在达到某种水准,连续还贷率达到90%,连续3年运作自负盈亏率已经达到70%以上,机构可以随时筹集赠款,并允许其到正规金融机构融资。同时在利率政策上给予灵活,在人民银行确定利率上限的基础上对小额信贷机构给予更大幅度的定价权。

  其三要解决自身能力建设问题。目前的小额信贷机构业务能力不足,管理跟不上去。作为金融领域的一个新生事物,小额贷款公司要继续保持有序健康发展,还需各级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为小额贷款公司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因此,应加强对小额信贷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帮助成长中的小额信贷机构改进信贷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的能力和进行产品创新的能力,使其尽快成长,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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