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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提醒:“三包”品返修运费应由商家掏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2日 10: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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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沈阳1月12日电(记者 初杭)春节日近,商店里置办家具等大件商品的消费者越来越多。然而,在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时,一些消费者却被告知退换商品的运费需要自理。对此,辽宁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对返修、退换的大件“三包”商品,合理运费应由商家掏。

  日前,辽阳市消费者陈女士在某家具商场订购了一套皮沙发。第二天,商家安排工人送货上门并安装。安装工人走后,陈女士发现沙发的质量不过关: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一坐一起沙发底部就会发出刺耳的声响。陈女士要求退货,经销商表示,退货可以,但是陈女士需要负担运费200元。对此,陈女士表示不解,本来是因为质量问题才退货的,为什么要消费者承担运费?

  核实相关情况后,工商执法人员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陈女士有权要求商家承担退货运费。经过耐心讲解,经销商同意负责承担运费,陈女士表示满意。

  对此类现象,辽宁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大件商品的时候,如果出现因质量问题而退货的情况,运费应由商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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