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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每年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也是全球消费者一年一度最倾诉消费烦恼的日子。2012伊始,兔去龙腾,中新网财经中心3·15报道正式启动:立足民生,倾听消费者烦恼,以网媒视角观不平之事、讨不明之因、还消费之本。我们诚征广大网友的消费烦恼,通过我们的报道、专家的观点、消协的建议,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一切不合理消费现象无所遁形。如有消费烦恼,请发送邮件至:finance@chinanews.com。我们会第一时间和您沟通。
中新网1月21日电 在人们开始倒计时喜迎春节的欢庆时刻,中消协有关负责人对中新网财经频道表示,每逢节日,都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消费者留意,节日期间既是广大消费者消费需求旺盛、积极拉动消费的时候,也是维护消费者安全权益重要的时候。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春节购物期间要保留好购物小票,谨防购物陷阱,网购则须当场验货,而对于出行旅游的消费者,一定要认真阅读旅行社提供的合同,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截止1月21日,中消协与各地消协联动,已发布元旦、春节期间系列消费提示18篇。其中涉及食品、餐饮、购物、旅游等4大方面,提醒消费者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选购食品六注意
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提示消费者,一是应尽量购买知名品牌企业的食品和尽量到大型超市、商场购买。二是看清食品标签,上面应注明有: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厂名、厂址、“QS”标志、生产许可证编号及产品标准代号。三是尽量避免选购在配料表中注明添加了多种甜味剂和多种防腐剂及多种合成色素的食品。四是注意保健食品的适用范围,科学食用。五是网购食品需谨慎,购买产品后要保留好有关的证据。六是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购物凭证,以便在出现问题后进行投诉举证。
二、谨慎预订年夜饭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表示,预订年夜饭应注意一下几点。一是要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服务人员健康证等是否齐全、有效。二是要问清商家收费标准,如能否自主点菜、能否自带酒水、有无额外收费项目。三是消费者要分清“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四要和商家商定一些消费细节,并签订相关书面协议。五是养成“先看账单后付款”的良好习惯。 最后,消费者要注意保存好预订单据、文字协议、消费清单,消费完毕后应索要发票,以便合法权益受侵害时维权有据。
三、节日购物需理性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与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节日期间各种缤纷商品,一定要保持冷静的头脑。一是购物用券需理性。二是烟酒防假看“证件”。三是消费者对打折、返券促销活动要理智,注意模糊宣传、商品标价和返券期限等。另外,对于网络购物(团购)消费更要谨慎,使用安全的支付方式,并保留凭证。
四、外出旅游须慎行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则提醒大家,外出旅游须慎行。该协会表示,消费者应选择可靠的旅行社,并认真阅读签订旅游合同。对于旅行社导游临时增加的购物行程或者自费项目等,消费者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有权拒绝。其中,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出行旅客一定要认真阅读旅行社提供的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如果旅游者因为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出游,同样要负违约责任。旅游合同就是消费者依法维权的依据,请消费者保存好,千万不能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