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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
据《人民日报》报道,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日前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这表明,乱收费已严重影响正常市场秩序,亟待加以清理规范。
售价10元的薯片,至少3元被超市拿走,超市收费之乱由此可见一斑。不少企业反映,在零售环节,超市大卖场等凭借优势和垄断地位,坐地收钱,严重影响了供货企业的正常经营,也极大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超市卖场向供货商收取进场费、条码费、节庆费等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此次整顿行动能否有效遏制超市乱收费之风,现在下结论为时过早。值得注意的是,清理整顿主要针对单店经营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 (含)、门店数超过20家或2010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的大型零售企业。这么做,当然是为了起到威慑作用。不过,超市乱收费是个普遍现象,即便那些大超市得到清理规范,中小型超市也未必就能有所收敛。
特别是,收取进场费等五花八门的额外费用,已经成为国内超市的一大收入来源。要让超市割舍这块不该拿却又唾手可得的肥肉,确实有些难度。这也不免让人担心,等清理整顿过后,会不会一切又回到原点。
超市为何敢于肆意向供货商收取“苛捐杂税”?一方面,超市相对强势,掌握供货商的命脉不说,还可能占有当地零售市场的若干份额,甚至居于市场垄断地位。另一方面,居于劣势地位的供应商手中没有足以和超市形成抗衡的“秘密武器”,只能任人宰割。娃哈哈掌门人宗庆后曾炮轰超市乱收费现象,称此举让供销商苦不堪言。超市乱收费伤害的不仅是供应商,负面效果还将传递给生产商等多个环节,最终导致市场竞争无序,消费者深受其害。
相关部门清理整顿超市乱收费,为供货商撑腰,这当然好;但关键还在于形成健康的市场竞争格局,平衡各市场主体的话语权。这才是理顺零售行业的长久之计。客观而言,超市为多赚取利润,巧设名目“压榨”供货商,这合乎市场趋利的天性。相应的,供货商应具有与之平等“对抗”的能力,这样超市才不敢狮子大开口,胡乱伸手。所以,除了对超市收费项目进行规范,对不合理收费予以清理,还应鼓励供货商自行组织行业协会,提高供货商的话语权。
有人可能会觉得这是个馊主意。别的不说,许多供货商彼此存在竞争关系,原本就很难坐到一起。这么说固然有些道理,但是面对强势对手,同业联手与之抗衡并非不可能。再说了,这也不一定是卖饮料的搞一个协会,卖酱油的又搞一个协会,完全可以是几家大的代理商组织起来,代表不同行业供货商的利益,和大型超市坐下来友好协商。彼此有利益才能共存,如果供货商被压榨得没多少利润空间,联手应对才是上策。想必许多供应商都有这种想法,只是一者担心大超市反制,二则担忧管理方不鼓励,所以搞不起来。
实际上,这不仅合乎市场竞争规律,也是行之有效的做法。不妨再来看一则实例:近日宁波已开始着手清理整顿超市乱收费,其中有些收费在清理之列,而促销服务费则属于规范项目。也就是说,促销服务费可以收,但必须事先征得供应商同意并订立合同。这么做并无不妥,因为这项收费尚属合理。问题是,很难说超市不会把那些乱收费项目放到“促销服务费”这个篮子里,继续“压榨”供货商。
商场如赛场,瞬息万变。只有场上队员能够及时掌握动态,并采取应对措施,而参赛队员也不能总等着裁判吹哨,应主动积极应对,挽回劣势。毕竟,供货商的目的是寻求平等对话,追求合理利润,而不是希望那些大超市都受到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