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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国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工作。
近年来,大卖场以各种名目向进场的供应商收取各种费用,已成行业弊病。某供应商曾向媒体透露,一年的整体利润率约5%-10%,“大多数利润都被卖场的各种收费给刮走了”。
因此,五部委联合整治的消息,自然迎来一片叫好之声。不过,对于整治的效果,各界却普遍表示“不容乐观”。
与广受诟病的某些政府部门乱收费不同,大卖场并没有任何行政权力,众多中小供应商也有用脚投票的自由大不了来年不和你合作。也就是说,大卖场与中小供应商之间其实是“周瑜打黄盖”的关系,这也能够解释为什么抱怨声不断,中小供应商却依旧年复一年地和大卖场签下“不平等条约”。
有一点毋庸置疑:供应商尽管有着难言的苦衷,但毕竟还有微利可图世上没有哪个商人会忍辱负重去做赔本买卖;大卖场尽管狮子大开口,但对于度的把握却是炉火纯青既要自己赚得盆满钵满,还要给供应商留下一条活路、一点利润。
明白了这一点,我们也难免对五部门联合整治的效果心存疑虑。具有市场优势地位的企业,当然会对上下游企业设置各种门槛。政府可以禁止大卖场收这样费、那样费,但以大卖场的智慧,肯定又会变着花样搞出更多的这费那费。
比如有家电供应商反映,清理整顿工作开始后,有些零售商包括沃尔玛、家乐福等已经减少了节庆费、进场费等收费名目,但“拆了东墙补西墙”,变相增加的其他收费项目,让免除违规收费的决定没起到实质作用,“最后交的钱一样多”。
话说到这里,人们不免要问:大卖场屡屡逼迫中小供应商签订“不平等条约”的底气,究竟从哪来?
首先不得不承认,大卖场凭借其资金、品牌的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占得了先机。对于消费者,大卖场有着更高的信誉度。对于房地产企业,大卖场也有着更强的议价能力,能够用最便宜的价格租到经营场地。对于众多中小供应商而言,进入大卖场,自然也意味着销售收入的增长。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卖场收取一定费用,也属正常的商业规则。
然而,凡事皆有度。目前众多大卖场的收费比例,显然超出了这个“度”。从一些大卖场的赢利模式来看,渠道收费居然成为了其赢利的主要来源。更令人称奇的是,大卖场“乱收费”,堪称不折不扣的“中国特色”。据报道,这种渠道收费方式只有在中国才有。
“重费之下必有勇夫”2004年,格力宣布退出国美,自建渠道,双方决裂的焦点就在于“企业受到大卖场的制约”。去年,康师傅也不惜以“产品下架”为威胁,挑战沃尔玛等大型超市。
不过,细心的人们已经发现,敢于站出来“反抗压迫”的,清一色是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更多的中小供应商到最后只能忍辱负重。中小供应商们清楚地知道,他们不具备大企业自建渠道的能力,离开大卖场,他们连许多只针对大卖场的优惠政策也会失去。两害相权取其轻,最后的选择不言自明。
从更深层次来剖析,大卖场能够取得市场优势地位,是因为各地为发展经济,吸引大品牌大企业投资,给“大户”落户提供了多种其他企业难以获得的优惠政策,而一些大卖场便是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迅速发展壮大。由于大卖场的落户,其周边相当数量的零售商店会受到较大冲击,甚至关门歇业,进一步固化了大卖场的垄断优势,使后者拥有了乱收费的底气。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香港,像家乐福一类的大超市并没有像在内地一样取得成功,原因就在于香港对小零售商采取了极其优惠的税收政策,甚至免税。这使得小零售商保持了一定的竞争能力和优势,供应商也无须接受大卖场的苛刻要求。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大卖场“乱收费”这种畸形的商业秩序,不仅盘剥了中小供应商的利润,更成为商品价格整体走高的推手。要根治这一现象,政府强行规定禁收某类费用或许只是治标之策。更有效的治本之道,还在于采取“亲中小企业”政策。如果能够对中小供应商采取优惠的税收政策,他们就不会挤破头地想涌入大卖场,大卖场“乱收费”的底气自然会消失得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