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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保险公司的财会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规范》的发布有利于夯实保险公司财会基础工作,提高行业风险管理水平,是保监会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的重要举措,将对保险行业的稳健经营和长期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在《规范》中,关于保险公司在非全国性商业银行存款的比例规定格外引人关注,其中提到:自今年7月1日起,总资产在100亿元以上的寿险公司、总资产在20亿元以上的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银行存款将受到一定限制,其中,在一家非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公司银行存款总额的20%;在非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公司银行存款总额的60%。
某保险公司专业人士昨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分析指出,上述规定主要是针对目前城商行风险较大的问题,尤其是在齐鲁银行骗贷案震惊全国之后。他指出,以往保监会对银行并没有太多要求,但现在已越发重视。由于一些城商行本身存在一定的业务不规范,保险公司在该类银行存款比例过高,必然会带来较大风险。
记者注意到,《规范》要求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集中支付”和“零现金支付”制度,堵塞资金管理的漏洞。同时,值得关注的是,针对目前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规范》对非金融支付机构的资质和交易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要求保险公司在非金融支付机构留存的备付金不得超过公司总资产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