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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门兄弟”深长城和深振业A将终结交叉持股的历史。两家公司今日发布公告显示,深振业拟将所持深长城7.05%股份转让给大股东深圳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后,深长城、深振业将彻底解决交叉持股的问题;而从深长城的股权背景看,深圳国资委本次接手或存稳固控股权的考虑,可谓“一石二鸟”。
解决交叉持股问题
2月7日,深振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有关转让深长城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所持的全部1688.4068万股、占深长城总股本7.05%的股票转让给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根据国有股权转让定价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深长城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即14.02元/股,转让总金额2.367亿元。资料显示,深振业和深长城的控股股东同为深圳市国资委,且两家公司又相互交叉持股。目前,深圳国资委直接持有深长城29.76%股权以及深振业19.93%股权;而深振业持有深长城7.05%股权、深长城持有深振业3.31%股权,由此引发虚增资本和同业竞争问题。
深振业披露,公司持有深长城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为8542.4万元,历年分红共计4743.17万元,本次转让将收回现金2亿多元,在房地产宏观调控较严峻的情况下,该项收入将提高公司整体资产利用效率。公司预计,出售深长城股票将增加公司当期收益11346.8万元。
对深长城而言,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深振业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深圳市国资委的持股比例将增至36.8%,仍为控股股东。而由于本次股权收购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深圳市国资委需向证监会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
深圳国资委巩固控制权
再联系到深长城去年遭举牌的背景,深圳市国资委主导的本次股权转让或存深意。去年7月,深圳瑞昌捷投资及一致行动人黄将南、黄将忠,通过深交所集中交易系统累计买入深长城股票达总股本的5%。与此同时,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存在异常交易情况,应监管部门要求,相关方被责令核查与异常交易账户之间是否存在关系。引发外界关注的是,深长城第二、第三大股东南昌联泰投资、深圳联泰房地产也牵涉其中,而这两者的实际控制人为广东联泰集团,合计持有28.01%股份,与深圳国资的持股差距不大。如果举牌的瑞昌捷与“联泰系”为一致行动人,“联泰系”合计掌控的股权比例将达到33%;而若其他异动账户与“联泰系”又构成一致行动人,“联泰系”的累计持股比例将超越深圳国资委。但据中介机构核查,举牌方与“联泰系”并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尽管如此,外界对深长城控股权的疑虑并未完全消除。而从深圳国资委的角度来看,要解决交叉持股问题,也可通过受让深长城所持深振业股份,亦不会触碰要约收购红线。但其甘愿触发要约收购受让深振业所持深长城股权,或许也存在巩固深长城控股权的考虑。因为尽管深振业是深圳国资委的控股子公司,但从决策效率等角度看,深圳国资委收归股权显然更为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