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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优惠条件放宽
安徽芜湖市政府网站9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从购房优惠条件等方面放松了房地产调控政策。该意见表示,在芜湖市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可获契税补助、购房补贴等多项优惠。
《意见》提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芜湖市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办理产权登记时,财政部门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对购买新建自住商品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70平方米以上的,财政部门再给予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对购买新建自住商品住房70平方米及以下的,财政部门再给予1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此外,在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有一定学历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购房人在芜湖市区购买新建自住商品住房,除给予契税100%的补助外,财政部门再按所购房屋面积给予一定补贴,补贴标准分为100元/平方米、200元/平方米和300元/平方米三个档次。
外地人员在芜湖市区购买商品房,人均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的,可准予房主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户口迁入;外地人员在芜湖市区购买45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可以办理本人、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
而在芜湖市2011年5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上述优惠条件均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比如,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可获得契税100%补助;购房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满1年的,购买7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可获购房面积1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和所纳契税100%补助。此外,该意见执行的终止时间是2012年6月30日,实际上被提前终止执行。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认为,芜湖市出台措施更多地是出于对房地产成交和地方经济的考虑,预计未来还会有一些中小城市出台类似政策,引导和刺激需求将是这些政策扶持的重点。从中长期看,信贷政策的调整将是房地产微调预调措施首先要突破的环节,首套房贷利率基准化、简化首套房购房者的贷款审批时间将在更多的城市推广。但对于投资投机需求,政府依然会采取严控打压的态度,对房价的控制仍是调控的首要目标。
中证证券研究中心认为,目前不同城市的房地产销售和投资出现较明显的分化,这种分化要求调控措施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采取有别、微调的方式。一些地方政府可能会围绕促进首套购房、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
1月31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上表示,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继续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政策措施,促进房价合理回归,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