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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太原2月12日电(记者刘翔霄、魏飚)记者从山西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2012年,山西省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将提高到29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万元。
据了解,2012年山西省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去年的230元提高为29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40元,个人筹资由30元变为50元。同时,新农合的保障水平也有所提高,山西省卫生厅要求门诊补偿比例不低于6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万元。并将保障水平的重特大疾病扩大到8个病种,在三分之一的统筹地区将肺癌、急性心肌梗塞、Ⅰ型糖尿病等12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新农合补偿水平达到70%左右,通过与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力争使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
此外,新农合基金监管方面,山西将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公示和警示告诫制度。同时,还将大力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支付方式改革的县(市、区)扩大到60%以上。以县为单位实现新农合网上审核、即时结报、实时监控,并在三分之一的县(市、区)普及推广“农村居民健康卡”。
山西省纪委驻卫生厅纪检组组长李双才说,2012年山西省卫生厅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医改资金,特别是新农合基金等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