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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美国苹果公司与唯冠科技 (深圳)有限公司的“IPAD”商标权争夺案,苹果公司一审败诉,近日全国多地工商部门介入调查,不少城市的苹果销售门店纷纷下架苹果IPAD。昨天记者采访了解到,福州的部分商家昨天也下架了苹果IPAD,也有商家仍在销售。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山东、河北、湖南、四川、广东等9个省市自治区近20家工商部门介入调查IPAD商标侵权案,不过各地对苹果IPAD的处置方法不一,有些查扣,有些下架。有传闻说,苹果有些直营店因为销售侵仅产品,可能面临最高2亿元人民币的罚款。
昨天记者在福州万象城苹果产品专卖店酷动看到,原来摆放苹果IPAD产品的销售柜已空无一物,而其他产品仍正常销售。该店销售人员说,IPAD从昨天开始已经没货了,不仅是该分店,该公司的其他分店目前也没有IPAD产品销售,现在也无法确定何时再上架。
不过,在福州国美、苏宁等家电卖场的苹果专柜,各种IPAD产品仍正常销售,不时有消费者前去购买。商场销售人员说,到目前为止未听说苹果IPAD要下架。
福州苏宁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该公司暂未收到要求下架苹果IPAD的通知,本月底广东高院将对此案进行终审判决,该公司会及时关注,如果苹果败诉属于侵权,苏宁卖场将会第一时间对苹果IPAD进行下架处理,相信苹果公司会妥善解决此事。
国美福州公司相关人士也表示,目前暂未接到任何方面关于苹果IPAD产品下架的通知,他们也将密切关注此事。“如果IPAD下架,那对苹果厂商都会有不小的损失。”昨天福州一家电卖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商场里有不少其他品牌的平板电脑销售,而且价格比苹果的便宜很多,但销量远不如苹果IPAD,上周末情人节临近,苹果IPAD销售更好了,上周五一天就卖了30多部。
有消息称,接下来还会有更多地方的工商部门介入此案调查。深圳唯冠科技上周也在上海起诉苹果,并申请法院颁布IPAD禁售令,而且深圳唯冠正在准备向海关提供材料,要求禁止苹果IPAD的进出口。业内人士称,如果此案终审苹果公司再败诉,最终结局只有两个,要么是和深圳唯冠协商,要么另立商标。
“IPAD”商标权
争夺案始末
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
2006年,苹果公司开始策划推出IPAD时,发现IPAD商标权归唯冠公司所有。2009年,苹果公司与唯冠台北公司达成一项协议,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但唯冠深圳方面表示,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并没有包含在3.5万英镑的转让协议中。而且,深圳唯冠才是IPAD商标权在中国内地的拥有者,唯冠台北公司没有出售权力,所以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不属于苹果。
为此,苹果公司和英国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将深圳唯冠告上法庭。2010年4月19日,深圳中院受理该案,2011年12月,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及IP公司的诉讼请求,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胜诉。
2012年2月,各地工商局收到唯冠公司关于“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的律师函件,工商局开始监督卖场中IPAD产品下架。(钟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