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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水价每吨或涨6角”追踪
特种用水价格从3.38元/立方米飞升至20元/立方米,是否合理?西江引水工程的投资为什么由市民埋单?为何不对低收入困难家庭用水实行免费?水价上涨后,自来水公司增加的收入用于哪些方面?对于广州水价调整方案,市民还有许多疑问,作为听证会的组织者,广州市物价局昨日集中回答了水价调整的热点问题。
问 可否不提高居民用水价格
市物价局:两个备选方案居民生活用水的年自来水水费支出在居民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例分别为0.435%、0.413%,均远低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水费支出占家庭收入的合理水平2.5%—3%
能否只对用水大户比如工商业企业进行涨价,而对普罗大众网开一面呢?
市物价局解释称,水价调整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居民用户的承受能力,另一方面也要遵循公平负担的原则,因此不可能只对工商业企业涨价。
市物价局还补充说,水价调整方案已充分考虑居民承受能力。两个备选方案居民生活用水的年自来水水费支出在居民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例分别为0.435%、0.413%,均远低于建设部《城市缺水问题研究报告》中认为的我国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水费支出占家庭收入的合理水平2.5%—3%。
此外,两个方案工业用户年水费支出占年工业总产值的比例为0.061%、0.058%,远低于世界银行和一些国际贷款机构研究成果认为现实可行的2%—3%水平。之所以保障特种用水价格,是按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的精神制订。
问 为何不对低收入家庭免费
市物价局:与现行水价相比,两个方案均对低收入困难家庭户的基本生活用水消费没有影响
此次水价调整的两套方案都有针对低收入困难家庭的条款:实行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立方米以下(含7立方米)的居民生活用水仍按0.7元/立方米计收,超出部分按此次定价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计收水费的优惠政策。也就是说,与现行水价相比,两个方案均对低收入困难家庭户的基本生活用水消费没有影响。
但也有听证代表认为,政府应给予他们一定量的免费用水额度。对此,市物价局解释:“不管对何种类型的用户实行免费用水都有可能出现浪费用水的情况,对于低收入困难家庭听证方案已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其基本生活用水消费不受本次水价调整影响。”
问 西江引水费用政府有负担吗
市物价局:该项目中政府有投入17.3亿元资金,这部分成本在本次成本监审过程中已按规定作了相应处理
对于坊间热议的西江引水属于水利工程,应由政府来承担主要投资一事,市物价局昨天解释说:该项目中政府有投入17.3亿元资金,这部分成本在本次成本监审过程中已按规定作了相应处理,既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也不产生利息费用,降低了定价成本。
而至于西江引水工程和水厂改造工程的利息费用是如何计算的,物价局回应说:成本得根据企业的贷款合同、银行提供的同期贷款率和还贷计划得出还贷计划表,由于2009—2010年为建设期,所发生利息费用进入固定资产原值计算折旧,监审报告中的年均利息费用是根据2011—2028年发生利息总和除以运营期(18年)计算得出的,还贷期内利息年均支出为284921088.48元。
问 水价调整后增加收入怎么用
市物价局:本次水价调整后所得的收入主要用于为市民提供供水服务等六个方面
如果调价方案获通过,按照涨价幅度较小的方案二(每吨涨价0.6元、暂不计算阶梯价),以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核定的自来水公司年供水量11.87亿多立方米计算,市自来水公司一年至少增收7.12亿元,如果按照方案一(每吨涨价0.7元),则增收部分达到8.31亿元。
对此,市物价局回应称:本次水价调整后所得的收入主要用于以下六个方面:用于为市民提供供水服务,进一步加大保障城市供水配套设施投入;弥补上次调价后增加的水资源费、动力、原材料成本等;归还引水工程及水厂改造工程的贷款利息;弥补引水工程、水厂改造等形成的新增资产所增加的折旧成本;弥补历年亏损;投入扩大再生产。
问 市自来水公司员工工资高不高
市物价局: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08-2010年的年均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60746.63元、64077.25元、68103.53元,均不超过同行业平均工资
在市物价局成本调查对核算的成本中,市自来水公司员工的人均年收入达到6万多元,引起许多普通工薪阶层的羡慕妒忌恨。这个收入水平在同行中算不算高?作为公用事业行业是否合理?
市物价局表示,市自来水公司属于自负盈亏的国有企业,员工工资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广州市统计年鉴显示,2008-2010年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广州市城镇国有单位职工人数与工资)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69199元、80054元、83087元。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08-2010年的年均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60746.63元、64077.25元、68103.53元,均不超过同行业平均工资。
问 以后水价调整要开听证会吗
市物价局:广州拟通过本次水价调整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若水资源费调整,水价相应同步调整,不再另开价格听证会
方案中还提到,广州拟建立水资源费与水价联动机制,是否意味着今后广州水价调整不再召开听证会?
市物价局解释说:“不能这样理解。”因为水资源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政府保护水资源的重要举措之一,其动态调整对水价影响较大。每次水资源费调整后,若频繁召开听证会调整水价,会造成听证成本的浪费;若不及时调整水价,又会造成价格倒挂,影响企业发展。因此广州拟通过本次水价调整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若水资源费调整,水价相应同步调整,不再另开价格听证会。但这并非意味着企业想调就调,而是须由企业提出调价申请,经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物价部门审批,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若企业因水资源费调整以外的原因提出水价调整申请,则仍需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南方日报记者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