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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回应:上调新建住房价格上限是试行措施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7日 13: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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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年春节以来,中山市将新建住房的销售价格上限从去年11月份设定的每平方米5800元上调至6590元。此举引发了外界对于地方政府能否严格执行中央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疑问。中山市住建局和国土局联合向媒体出正式回应,称此前出台的上调新建住房价格上限的措施仅为部门试行措施。

  早在去年11月10日,中山市发布限价政策,要求全市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单套商品房合同销售价格超过5800元/平方米的,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暂缓受理网上签约及登记备案手续。不过,该项政策规定的有效期仅为51天——即截至2011年12月31日。在当时,这项政策就因其短暂的有效期,而被外界称为“专为完成房价控制目标而制定的政策”,引起一片讨论。

  到了2012年,中山并未明确此项限价政策是否延续执行,但中山市住建局相关人士却承认,该项政策在2012年得到延续执行,不过,限价上限由2011年的5800元/平方米调整为2012年的6590元/平方米。而且,该项政策并未正式发布,仅为默认执行。

  消息一出,引来大家热议,人们猜测这是地方政府放松执行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信号,对此,中山市住建局和国土局在昨日发布的公告中解释,6590元/平方米的“限价上限”,是根据该市2011年新建住房全年均价为5935.6元/平方米,以及政府工作报告中2012年该市GDP升幅11%等数据计算得来。

  中山市称,其2012年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仍和去年一样——为房价升幅不超过当年GDP升幅。而且,公告中强调,此前出台的上调新建住房价格上限的措施仅为部门试行措施。目前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正抓紧把试行措施的实施效果及各界反映情况汇总上报并作进一步调研分析,为市政府审慎确定今年中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提供依据。(记者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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