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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改革的根本是取消IPO发审委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8日 05: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重庆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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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抛出问题“IPO不审行不行”。IPO当然不应该审,也不必审,就算审也审不到位。接近3000家上市公司,中国的证券市场摆脱行政市色彩了吗?摆脱内幕交易或者利益输送的弊端了吗?

  主张发审委应该存在的人表示,有这么多上市公司存在,所以应该有发审委把关加以筛选。是谁把上市当作了一种企业的荣誉证书?只要企业源源不断的上市,发行市盈率下降,上市变成普通的市场行为,对投机者、圈钱者也就失去了吸引力。

  另一个需要发审委的理由是,造假者过多。造假者如此之多,需要的不是发审委,而是严厉的监管惩罚举措,与完善的民事赔偿机制。如果造假者被罚得倾家荡产,还有多少人敢造假?严厉、公正的监管,胜过十个发审委。

  要强调的是,在信用不彰的市场,越是依靠行政审批完善信用机制,情况往往越是糟糕。只有市场化的行动,只有将信用成本提升到最高,才能有效地扼制造假者、投机者。越是复杂的审批,越需要依靠人的道德自律,越是陷入不相信市场信用反而相信审批者信用的怪圈。是离开怪圈的恰当时机了。

  最后一个需要发审委的理由是投资者不成熟,所以需要发审委把关。笔者从来不相信,一个输了钱就要找发审部门理论的市场,投资者能够成熟得起来。有了发审委,相当于监管层为上市公司背书。投资者相信,经过发审委的把关,拟上市公司不可能造假,目前造假现象屡禁不止,投资者当然把矛盾的焦点对准行政监管部门,要求监管部门为自己的背书行为负责。

  为了确保发审委取消之后市场能够平稳过渡,目前要建立的是严格的监管机制,严明的退市机制,以形成市场的明确预期,让造假者先行知难而退。发审机制不会马上取消,但在创业板、新三板先行取消,将是稳妥的改革模式。

  目前对发审制度小修小补无济于事,对于建立根本的市场制度没有用处。发审委应该取消,这是新股发行的根本改革。 财经评论人 叶檀据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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