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银行收费标准将公示 避免“被收费”有招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8日 11: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新华网沈阳2月18日电(记者王炳坤、陈光明)近日,银监会发布《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对银行业系统今后的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整治。记者走访辽宁部分银行注意到,许多银行网点已对自家服务收费项目不同程度地进行了公示,银行理财师提示,避免“被收费”有招。

  2月9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其中规定,各银行在2月底前在总部网站和营业场所公示“七不准”规定,并于3月底前公布服务收费价目和举报投诉电话,从4月1日起,一律按公布的价目执行收费。对于此后再发生的不合理收费问题,银监会表示将追究当事人、高管人员甚至对相关机构叫停业务并进行行政处罚。此举是为了应对银行收费中存在的收费乱、缺乏统一标准、不透明等问题。

  建行辽宁省分行一位理财师介绍,从免除部分服务收费项目,再到要求银行明码标价,银行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上迈出了一大步。不过,对于普通持卡人来说,要想避免“被收费”,就要做到多多查看收费公示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农行鞍山分行理财师张传亮提醒,为了节省银行收费,市民应尽量避免跨行取款;而办卡时,要尽量选择不收年费的银行卡。现在很多消费者由于各种原因办了很多银行卡,而真正一直在使用的只有那么一两张,其他卡大多数时候都是闲置的。对此,市民最好及时清理掉闲置的账户,可以选择收费较低而且比较方便的一家银行。

  另外,网上银行办理基金申购、向异地本行汇款和跨行汇款等,其收费都比柜台办理低,市民可选择开通网上银行。

热词:

  • 银行收费标准
  • 基金申购
  • 银行理财
  • 公示
  • 被收费
  • 银监会
  • 银行业金融机构
  • 理财师
  • 高管人员
  • 跨行取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