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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召开的“全国推进构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座谈会”上,国家土地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表示,今年全国将开始选择试点城市,妥善处理好现存小产权房的问题。
李建勤表示,小产权房是指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卖给非本经济村组织成员。例如,农民宅基地拆除后盖成商品房,城里的市民去购房,就是小产权房。国家明确规定城里居民不可买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买小产权房。目前国家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但凡是小产权房不允许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2011年,国务院已经成立了小产权房清理小组,清理小组由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牵头。下一步,国家将按照积极稳妥原则,清理小产权房。
李建勤还表示,将组织研究选择试点城市,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完善政策,妥善处理好现存小产权房,“今年会抓紧试点工作,目前还没有完整统计全国小产权房的数据”。
资料显示,2011年11月9日,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主体、政策依据、技术手段和标准等做出详细规定。12月1日,北京市政府网站刊发《关于建立健全共同查处利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销售住宅行为责任机制的通知》,查处利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销售住宅行为。12月28日消息,鉴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供地压力,住建部已批准部分地方政府2012年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保障房的试点。
2007年6月,原建设部发出风险提示,提醒购房者,以城镇居民身份到农村购买农村住房,不符合现有土地管理制度的规定。
2007年12月,国务院常务办公会明确要求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2008年1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指出,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008年7月,国土部下发通知,要求尽快落实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但明确指出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
2009年9月,国土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再次向地方政府重申,坚决叫停各类小产权房。
2010年2月,国土部部长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闭幕式上透露,已经完成针对小产权房的调研,争取年内出台解决方案。
2010年5月,14部委开始酝酿小产权房整治方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一案一处理”,全国性处理将在小产权房治理方案出台后。
2011年5月,国土部等三部委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2011年11月,国土部再次明确:“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会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而合法化。
2012年2月,国土部称今年在全国试点处理“小产权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逐渐形成了一个好习惯。那就是如果对哪件事有了疑问,便看看人家外国人是怎么处理这件事的,特别是市场经济程度较高、经济较发达的、成熟的资本主义国家,是怎么处理这件事的。
这是一个好习惯,因为这里蕴含着一个朴素的道理: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小产权房的生死存亡,一直是中国楼市的热门话题。
人们便自然而然地将目光转向国外,想知道同样有着城市化要求、同样在经历着或经历过城市化过程的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是怎么处理小产权房这件事的。
可巡视的结果是:国外根本就没有小产权房问题,这是典型的“中国特色”。
在国外,大多数国家的土地是私有的,或是分作国有与私有的,个别国家或地区是国有的,唯独中国,土地分成国有的和农民集体所有的。
据了解,国外的产权一般分为两种:Freehold和Leasehold。
Freehold,这种产权指拥有房子的人同时拥有房子所在的土地,一般的别墅或是独栋的房子都是这种产权,也是对买家最具吸引力的,因为拥有土地,所以没有持有年限。
Leasehold,这种产权是指在一定年限内拥有居住这套房子的权力,比如20年或是50年,期限过后,房产即不属于你了,而是归土地的所有者。公寓楼,高层建筑的房产都是这样的产权,这个和中国差不多了,只不过中国的土地持有者是政府。
在国外,这两种房子都可以自由交易,但是Freehold的房子在同样面积的情况下价格都要比Leasehold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