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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这是一则“旧政”,依然撩拨着潜在购房者的心弦。本周,对于持长期居住证满三年可享受上海本地户籍居民同等购房资质的传言,上海市房管局予以正面回应,强调这是业已实行的限购政策的一部分。
根据官方明确的政策内涵,符合条件的外来居民家庭也可购买第二套房。
对此,市场视为一大利好信号。
多名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相比佛山、芜湖新政“猝死”,上海是在坚持调控不放松的前提下支持刚需。
上海统计局2009年3月披露的数据显示,持有一年期以上居住证人口67.1万人。
这一时点距今正好三年左右,分析人士称,如果67.1万人中有50万人符合条件且1/10购买二套房,将形成百万级平方米的购买力。
上海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商品住宅销售面积1473.72万平方米,下降12.6%。
对于多地路径各异的调控,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表示,支持消费的,都会被支持;凡是可能助长投资投机需求的,肯定会被叫停。
虽然被冀望提升市场活力,但上海这项政策的细节仍待明确。
上海部分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昨天对本报记者表示,并非所有类型的居住证满3年都能享受上述待遇,建议在购房之前具体咨询。
老政新解“惊喜”
对于持长期居住证满三年可购二套房的政策,上海市房管局回应称,虽然这一操作口径并没有在当初的公文中具体说明,但这种操作办法从限购政策开始实施时,就已经执行了。
所以,上海楼市政策没有调整变化。
上海市房管局相关人士则对本报记者表示,权威说法已经通过电视媒体释放。
为落实新“国八条”,2011年1月底,上海明确住房限购令细则,并已于去年底明确2012年继续执行。
其中,对于限购1套住房的对象包括两类,第一类是在当地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如果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也限购1套住房。
当时,上海明确,对在当地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上海市房管局解释称,所谓上海户籍家庭的概念是指具有上海常住户口,包括持有上海长期居住证连续满3年以上的居民家庭。
这也就意味着,自去年初限购后,持长期居住证连续满3年的家庭和上海市户籍居民一样,已有一套住房的,可以再买一套;有二套及以上的,暂时不能再买。
尽管房管局称这一操作办法早已执行,但上海多家中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都表示,看到新闻才知道还有此类操作空间。
一些机构表示,对旗下门店进行调查后显示,由于对上述政策不知情,从未实际操作过长期居住证连续满三年以上人士购第二套房的成功案例。
“因为政策上面没有写,所以没有操作,而且客户也不知道。”一名中介公司负责人说。
本报记者注意到,三年这个词并不陌生。
在2011年1月出台的上海房产税试点暂行办法中,持有当地居住证满3年并在当地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当地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业内认为,当初应该就是为了与房产税的政策口径相协调,因此也把长期居住证满三年作为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的标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