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专访乔丹代理律师:起诉理由为姓名侵权而非商标侵权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15:3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中国网络电视台2月24日消息 (记者 仲昭举北京报道)美国著名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近日在公开视频中表示,将状告中国公司“乔丹体育”。这在乔丹体育即将IPO的时刻,如同晴天霹雳。

    乔丹体育原为福建省晋江的一家日用品厂,于2000年正式更名为“乔丹体育”,但是其商标与迈克尔-乔丹之间界定的模糊不清一直饱受质疑。

    如今乔丹体育已经成长为国内第四大体育用品公司,并提出了上市申请。著名球星发难之后,乔丹体育是否涉嫌侵权,网络上对此议论纷纷,是侵犯商标权还是不正当竞争呢?在CNTV记者采访了迈克尔-乔丹的诉讼代理君合律师事务所(下简称“律所”)时,得到的回复是,该诉讼涉及的是“姓名权”的侵犯,而非商标侵权。

       君合:起诉原因为“姓名侵权”而非“商标侵权”

    记者:2月23日,乔丹体育在官网发布公告称,“尚未收到国内任何法院的应诉通知。”请问作为原告,迈克尔-乔丹代理律师团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律所:法院需要对迈克尔法律顾问团提交的诉状进行短时间的审核,然后决定是否接受审理该案件。我们对诉讼立场抱有信心,并认为法院应该会接受该案的审理。待法院决定接受该案时,我们将提供进一步的信息。

    记者:代理律师团认为乔丹体育违反了哪些法律?如何看待乔丹体育在声明中所提,中文“乔丹”商标是该公司在国内合法注册并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一说。

    律所:该诉讼涉及的是“姓名权”的侵犯,而非商标侵权。因为它对迈克尔-乔丹所造成的个人损害涉及的是姓名权和相关个人权益。这涉及的是严重的私人问题,因为一家公司侵犯了他的姓名权并试图对他的孩子做同样的事。作为职业篮球运动员和商人,他一直按规则办事,并认为其他人也应该这样做。

     根据中国法律 迈克尔-乔丹将追讨“精神赔偿”

    记者:要求乔丹体育赔偿的具体数额是多少?是否会要求终止乔丹体育公司继续使用中文“乔丹”商标。

    律所:根据中国法律,迈克尔-乔丹有权追究“精神赔偿”,法院可以以此做出相应判决。“乔丹体育”利用迈克尔的姓名和身份从事商业活动并从中获益,这给迈克尔个人利益造成损害。我们不便透露具体数额。但我们希望强调,该诉讼的诉求是原则问题,而非金钱。迈克尔要求滥用其姓名和身份的行为立即停止,并让中国消费者了解他跟“乔丹体育”没有任何关系。

    中文“乔丹”80年代就已启用 律师称诉讼理由充足

    记者:代理律师团方面有何证据证明,乔丹体育将自己的商标与迈克尔-乔丹先生本人刻意联系在一起?

    律所:迈克尔-乔丹在中国人眼里就是“乔丹”,Jordan的中文译名就是“乔丹”。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主要报刊对迈克尔-乔丹进行了持续和大量的报道,其中报刊《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和《中国体育报》,它们一致将他称为“乔丹”。 我们认为我们有充足的诉讼理由。

    记者:此前耐克曾就此状告乔丹体育,但是法院并未予以支持。请问此次,律师团对于胜算所需的证据是否确凿掌握。

    律所:我们不便对Nike之前的诉讼做评价。我们认为我们有充足的诉讼理由。

热词:

  • 乔丹
  • 代理律师
  • 起诉理由
  • 姓名侵权
  • 商标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