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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银监会发布《绿色信贷指引》(下称《指引》),明确绿色信贷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对国家重点调控的限制类以及有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行业制定专门的授信指引,实行有差别、动态的授信政策,实施风险敞口管理制度。
根据《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从三方面推进绿色信贷:一是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支持,控制落后产能信贷投放;二是注意防范环境社会风险;三是银行注重自身环境和社会表现。
《指引》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重点关注其客户及其重要关联方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及相关风险,包括与耗能、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置、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有关的环境与社会问题。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指引》的要求,至少每两年开展一次绿色信贷的全面评估工作,并向银行业监管机构报送自我评估报告。
据介绍,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开展方面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截至2011年底,国内25家规模较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已有13家发布了绿色信贷规范文件;全国19家主要银行“两高一剩”(高污染、高耗能及产能过剩)行业贷款增速比全部贷款平均增速低3.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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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评估具体指标正在设计中
银监会统计部副主任叶燕斐表示,差别化监管,体现在贷款方面,就是对于高风险的行业有总的限额控制;对于需要支持的行业,放贷尽量多一些。
叶燕斐指出,当银行对风险判断不清的时候,需要征询环保部、工信部等主管部门的意见,甚至可以听听业内专家的意见。
叶燕斐表示,《指引》提及的至少每两年开展一次绿色信贷的全面评估工作的具体指标还正在设计中。他说,这些指标可能要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名单制、董事会理念、信息披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