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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资本市场对于上市公司涉房事项的持续调控,从去年以来,不少中小房地产上市公司频频传出涉矿消息。3月3日,来自山东烟台的房地产上市公司ST园城(600766)宣布拟进军黄金矿产品的开发及销售领域。蹊跷的是,此前1月18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合资成立黄金矿业公司、2月6日烟台园城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下称“园城黄金”)成立,公司均未公告。
地产乏力欲掘金
2月6日,ST园城与烟台3家房企共同出资1000万元设立了园城黄金,主营黄金矿产品的开发及销售。ST园城出资320万元,占32%,为第一大股东。根据园城黄金业务发展需要,经各股东方一致同意,拟将园城黄金的注册资本增加到7000万元,增资数额按持股比例增资。增资后,ST园城出资2240万元,占32%。
对于涉足黄金矿领域,ST园城在公告中称:“目前由于公司所处的房地产行业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经营状况不理想,为了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培育和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看好黄金矿产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
此前ST园城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由于母公司及各子公司2011年度继续出现不同程度的经营亏损,因此预计公司2011年度业绩将为亏损。
两次董事会未披露
自去年以来,在国家大力推动“国内国际找矿”的背景下,饱受房地产调控之苦的房地产上市公司把目光投向了矿产资源投资。他们冀望,房地产业曾经的“暴利”神话,能在矿产领域重新上演。与此同时,股价也常常闻“矿”起舞。
令人生疑的是,ST园城对于园城黄金合资成立、增资的两次董事会会议分别于1月18日、3月1日召开,但两次董事会均未公告。“前面已经开始成立项目公司,为什么要一直拖到增资加码时才公告?”有投资者向《大众证券报》打来电话询问。
记者昨日下午带着投资者疑问采访了上市公司,ST园城证券事务代表李永建表示:“前面没有公告,是因为我们投资金额没有达到披露的要求。两次董事会召开未公告,跟交易所联系过。”
“信息披露不及时”
就在园城黄金成立并紧锣密鼓酝酿增资时,ST园城在2月23日发布的一则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也只字未提:“除已公告信息外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对此,李永建解释:“公告说的重大信息,总共投资才1000万,算不上重大信息。”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王树军律师接受《大众证券报》采访时表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重大事件’的描述,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属于重大事件。但这个也不是绝对的,要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判断,通常我们认为,足以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判断,影响市场股价变动,即为重大事件。”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及时’的概念,在法律上规定是上述应当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显然,ST园城信息披露不及时。”王树军律师说。
记者 张世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