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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扩围”需科学评估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7日 16: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商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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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6日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进展比较顺利,运行平稳,财政税务部门已经与上海、重庆两市政府一起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此基础上研究进一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方案,适当扩大试点范围。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称,重庆房产税试点的效果非常好,建议向全国推广。

  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传闻早就甚嚣尘上,谢旭人部长的表态算是给出了权威答案。当然,权威答案并不意味着没有讨论的余地,何况,房产税一直备受争议,而制定公共政策显然需要听取各方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审慎而为。

  所谓“试点”就是试试看,可能成功也可能不成功,只有试点成功才能推广,这是基本原则和常识。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仅一年,大部分房产税去年年底才收上来,试点效果如何目前恐未明朗。黄奇帆市长说“效果非常好”,仅仅指“97%的税都收上来了”、“高档房买卖大幅下降”。税收上来了只是对政府收入的效果非常好,未必是对房地产市场、对民众利益的效果非常好;高档房买卖大幅下降也未必是房产税的功劳,放眼全国,在严厉的调控政策下,各地的高档房、中档房、低档房买卖都在大幅下降。

  也就是说,房产税试点效果目前尚未见分晓,也缺乏科学的评估,如此情况下就定下“扩大试点范围”的调子,可能显得有些操之过急。在“减税”成为全民呼声的当下,房产税贸然“扩围”也可能有些不合时宜。

  房产税最初以“抑制房价”的面目出现,赢得了许多民众的支持,但后来人们发现,而且有关部门也承认,为地方政府开辟新的税收渠道、增加地方政府收入才是开征房产税的最大目的,这就不免让人感到担忧。重庆、上海的房产税试点只是针对高档房、大房子或多套住房征税,但是,在地方政府增加自身收入的冲动下,今后会不会将普通住宅纳入征税范围?完全有这种可能。而即使是向多套住房征税,也并非与普通人无关,因为多套住房一般用于出租,向房东征收的房产税最终会让租房者埋单,而租金上涨、租房太贵又会逼迫更多人买房,增加商品房的市场需求,导致楼市调控难度加大甚至房价反弹。

  房产税可能加重人们的住房负担,这是人们最大的担忧,而它换来的好处又是什么呢?有人说,房产税可以让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这种想法真的很天真,有了房产税这项稳定的税源,地方政府就会嫌高额的土地出让金扎手吗?拍卖土地时就会“价低者得”吗?地方政府依赖土地出让金过日子叫做“土地财政”,将来依赖房产税过日子就可以叫做“住房财政”了,两者都是对房地产业的依赖,换汤不换药,相比土地出让金,房产税的“优点”只在于,无论房价涨与跌,地方政府从房地产市场获得的收入均可“旱涝保收”。

  说了这么多,并不是简单地否定房产税扩大试点范围,而是想表明,是否扩大范围需先对房产税进行科学的评估,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权衡其利弊得失,并将其付诸公论,看看民众的意见如何。房产税涉及民众切身利益,不能由某个部门乾纲独断,也不能关起门来决策。最重要的是,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需要政府舍得放弃一些既得利益,不能总想着“旱涝保收”——眼见着土地卖不出好价钱就打民众住房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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