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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电器售货员携款“跑路” 消费者货款仍未返还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8日 20: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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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消费者席先生、陈先生等人在苏宁电器(002024,股吧)大连青泥洼桥店购买了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交款后,接待他们的售货员竟然携款“跑路”,在多名消费者反复投诉的情况下,苏宁电器尽管于3月15日答应先替消费者垫付、返还货款,但到17日仍然没有兑现,苏宁电器大连青泥洼桥店店长却将责任推给携款“跑路”的售货员。

  据新华网报道,大连市工商局宣传中心主任苏岩说,消费者在苏宁电器购买家电支付了款项,并有证据证明与苏宁电器发生了购销关系,售货员是苏宁电器的职务行为,因此苏宁电器应当履行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对于售货员携款“跑路”,苏宁电器可以起诉,通过法律追究售货员的责任。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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