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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赵鹏)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昨天,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此答记者问,强调相关部门要对财政资金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办法》共6章29条,对财政部门实施监督的对象、原则、监督机构及其职责、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规范。
《办法》突出强调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始终,强调对财政资金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财政监督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绩效到内部控制各个环节都需要财政监督的保障。
《办法》还突出强调了财政监督职责由内设专职监督机构和业务管理机构共同承担。此外,随着国家涉农资金不断增多,财政资金向基层、农村倾斜力度不断加大,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十分重要。《办法》规定,乡镇财政机构在规定职权范围内或者受上级政府财政部门委托,依法实施监督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