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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研报要对公众媒体说“不”
针对去年以来爆发的因券商不实研报而引发的诸多纠纷,记者昨天从多家券商处证实,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发布《证券公司发布研究报告指引》征求意见稿,新规最大的看点就是将禁止未经授权的公共媒体转载或引用券商研究所发布的研究报告。
首次规范发布渠道
记者获悉,在即将发布的新规当中,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对研报的发布渠道做出规范。如果征求意见稿最终获得通过的话,券商研究报告很快将从公众媒体上“消失”。新规规定,禁止未经授权的公共媒体,转载或引用券商研究所发布的研究报告,限定了14-16家媒体作为发布的范围,基本都是证券类的专业媒体。
对此,有券商向记者表示,指引和规范使得研究行业更加规范和严谨,操作更加合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并使行业形象得到提升。券商研报服务的群体本来就是一些机构,而公众媒体则直接影响到一些中小投资者,更容易引发纠纷。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有10余家券商在研报上栽了跟头。有些是因互相抄袭而引发的纠纷,也有因研报不实而招致亏损的投资者提起诉讼。其中,既有国泰君安、平安证券等联合鼓吹中国宝安石墨矿资源事件,也有银河证券研报引发的“攀钢钒钛”事件和兴业证券研报相关的“重庆啤酒”事件,这些“研报门”事件都广受市场关注。
规范分析师行为
根据上述征求意见稿中的《分析师职业行为规范》,要求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不得向本公司有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业务关系的证券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承诺,发布对其有利的证券研究报告。
■观点
新规或加剧信息不对称
著名财经评论员皮海洲认为,禁止券商研报通过公众媒体发布,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券商研报大面积公开的问题,读者群也不会一成不变,机构一定看专业媒体,中小投资者就一定只关注公众媒体,反而加剧了信息的不对称,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也不公平。(记者敖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