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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里生活的不少人可能有过同一种经历:打车难。针对打车难问题,北京鼓励乘客合乘出租车,特别是在早晚高峰时段,合乘者各付共同路段车费的60%,并可以打印多份发票。对此,多数网友表示赞同,认为在城市道路形势越来越严峻的情况下,此举对社会有利,而且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是显而易见的:环保、省钱还更方便。
“拼车打的”,在很多城市都不是合法的。但拼车出行似乎有点“堵不住”,大有越来越流行之势。尤其啥都涨价的今年,大家都抢着“拼车”。据笔者观察,“拼车”有三种形式:其一,以乘客为主导,大家商量好共同打一辆车,费用均摊;其二,以司机为主导,车上有乘客,顺路能多拉一个算一个,乘客都要付全费;其三,协商型:司机和车上的乘客商量,路上捎人,费用适减。笔者“拼车”很多年,没偷没抢少花钱没感觉有什么不妥。我们常说“低碳”,我看“拼车”就符合“低碳理念”。一人“打的”和四个人“拼车”没啥本质性区别,与人方便自己也得利,有何不可呢?
其实,“拼车”不但我国有,国外也不乏“拼车”的。在美国,多人乘坐同一辆出租车是被鼓励和支持的。乘坐多名乘客的车辆,可以免费通过收费桥梁或者道路,纽约出租车管理委员会的智能表自动分配系统会自动地将每位乘客的车费分配好;在韩国,不仅私家车可成为“顺风车”,就是出租车也可由多名乘客拼车,名曰“合乘制”,坐几个人可以由司机来决定;英国的一些地方政府甚至还设置了“高乘载车辆”专用车道专供搭载多名乘客的车辆行驶,其他搭载人数不够的车辆和货运车辆不能在这样的车道上行驶;在德国、新加坡,即使是私家车,如果在交通高峰期间空车上路要被罚款。就“拼车”而言,早有政协委员建议“合乘出租车”:在营运时,出租车在前风挡处摆放一个显示行驶方向的标志牌。在征得车内乘客同意后,同方向的乘客可以合乘一辆车。为补偿乘客,司机可对每位乘客采取打折的方式收取车费。
作为一个城市的重要窗口行业,出租车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常常体现着当地的社会文明程度。就“合乘出租”拼车出行而言,表面上看是乘客“省一点”、车主“多挣点”。实质上是解决老百姓“出行难”的问题。而要缓解“出行难”,仅靠增加的士的数量笔者认为并不是个最好的办法。而如果允许“拼车”,不但能给出行者带来快捷和便利,也能缓解交通压力,提高相同时间内的士的盈利价值,而且能减少乘客的费用支付。因此,允许“拼车”是件司机、乘客、环保三赢的事情。既然“拼车”,就应该在如何落实上下工夫,在如何操作上再细化,切实把好事办好。
法律依据
“合乘出租”不同于“司机拼客”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的总队长姚阔日前在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首都之窗的直播中明确表态:合乘出租车这种方式是法规允许的。肯定合乘出租车的同时,他还透露,目前96103和961001两部叫车电话都可以提供“合乘订车”业务。
业内人士称,从法律性质上讲,“合乘”和“拼客”是完全不同的法律行为。“拼客”是指出租车司机为追求更高利益多载客人,这侵害了乘客的权益,是违规行为。“合乘”是指在客运高峰时段或路段,乘客经协商同意共同乘坐同一辆出租车的自愿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
网友表态
“拼车打的”出行好处多
网友“牛大王”总结“拼车打的”的好处及合理性:
1.“拼车打的”对乘客来说省钱了,对司机来说既省油钱又能多挣一点钱,对社会来说,不仅减轻了道路的拥挤,还减少了能源的消耗,降低了空气的污染,符合低碳要求,对环境直接起到保护作用。
2.只要能够合理地解决其中产生的一些弊端,制订相应的法规进行约束,采取规范化管理,让出租车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大众,这将是一件让乘客、司机与社会双赢加多赢的好事。
3.通过google搜索引擎的调查结果显示,“拼车打的”合法化在国外早有先例,因为这是符合社会需求的,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趋势。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是必然的结果,发展和创新是永恒的,孰是孰非,市场经济自有论断。
4.“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出台相关法规,规范目前在拼车打的中出现的问题,使之合法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