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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集团入主 *ST丹化拟购路桥资产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8日 08: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观察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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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彭友

  *ST丹化(000498)昨日晚间披露,公司 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速集团”)于 2012年3月27日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

  据悉,协议主要内容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是,公司向高速集团发行股份购买高速集团所持之资产;高速集团拟注入资产为其路桥施工类资产,主要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具体注入资产范围将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资产评估报告为准;公司向高速集团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与数量由双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予以约定,并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核准;视具体情况并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后,可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调整。

  据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高速投资受让取得永同昌集团转让的公司股份为前提。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已聘请相关结构: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审计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重组相关各方正积极有序地推进重组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

  此前,*ST丹化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12年2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永同昌集团已与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重组框架协议》。

  据悉,该协议主要内容为:永同昌集团拟向高速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865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63%);同时,高速投资的全资控股股东高速集团拟对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拟由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高速集团所持有的包括山东高速路桥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在内的路桥建设施工类资产(股权)。该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张宗真、陈爱钦与张源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此前的2009年12月,*ST丹化发布公告称,在以1730.6万元购得其8652.99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2.19%),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后,永同昌集团已公开承诺1年内对其进行重组,并将注入旗下房地产及建设工程施工业务等优质资产。然而,由于宏观调控越收越紧,房地产借壳成为不可能完成之事,永同昌集团只得将壳资源转手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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