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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代理人“零底薪” 业绩重压下不得不忽悠客户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9日 07: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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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本网之前曾发布《泰康人寿销售误导屡触红线 投保人晒心痛遭遇》一文,汇总了泰康人寿最近被投诉误导销售的案例。中国经济网编辑研究发现,泰康人寿之所以成为销售误导“重灾区”,与其员工业绩压力大有直接关系。泰康人寿的代理人处于典型的三无就业环境,即“无底薪无医保无社保”,每月都面临业绩压力和薪酬压力双重考验。一旦无法完成业绩要求,还要降职重头来过。因此,迫于业绩压力,部分代理人不得不忽悠客户,为客户允诺不存在的收益,这或许可以揭开保险业纠纷背后的深层问题。

  泰康人寿代理人自称“三无”人员:零底薪无社保无医保

  泰康人寿前员工小陈揭开了他在泰康的职业生涯:培训5天,进行考试,分数合格拿到了保险从业资格证,随后跟公司签署代理人合同,职位是实习业务员(没有工号)。实习业务员在三个月内要销售4件单(金额总计达到或超过8000元)便可以转正,而转正后压力也颇大,三个月要考核一次,每个月要完成3000元的保单。如果未能完成任务,则会遭到降职,重新变成实习业务员;如果完成任务较好,有望升职为主管,主管的权利相对大些,能抽取属下业务员的佣金,大约一个月300元至500元左右。“无论哪个职位,都没有底薪。”小陈透露称。

  理论上说,如果小陈出单,其收入也还不错。根据泰康人寿规定,如果投保人一次性趸交出单,代理人可获得20%的佣金。如果是儿童教育险、养老保险诸类的险种,倘使对方是缴纳10年或更多年限的保费,则代理人在前五年的每年可得到20%的佣金。一旦代理人离开公司,则后续的佣金不能拿到手。然而据小陈透露,他曾两个月未能出单,因为生活拮据而不得不另谋他职。

  据悉,保险行业代理人一般以较高的佣金来维持生活,基本工资要视乎各公司的规定。有保险代理机构人士表示,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入职后,前六个月会有一个基本的工资保障,为了维持员工的生活。“不过也有零底薪的。”该人士表示,有一些保险公司会跟少部分代理人签订正式合同,提供底薪。

  泰康人寿云南分公司高层虚设工号私占佣金

  2009年12月22日,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匿名举报材料,称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云南分公司”)总经理肖某、副总经理黄某伙同该公司团体保险部(以下简称“团险部”)经理谢某、副经理郑某及业务员曾某,在办理和经手、主管业务过程中,存在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使用假发票虚报冒领和制作虚假赔案、虚列费用、虚设提奖、支佣“工号”等手段私分公司资金61万余元。

  为掩盖私分资金的事实,黄、肖二人安排谢某伪造了一份“内部工作联系单”,谎称虚拟的“云中”工号系总公司批准设立,并提供员工亲友的身份证号,要求人力资源部协助发放“云中”工号名下账号,将“云中”名下的50万余元提奖金额转入预先开立的账号进行提现。一切安排妥当后,谢某和郑某分别将涉案款全数取出,交由黄某进行私自分配。

  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认定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认定肖某、黄某涉嫌职务侵占罪。遂将此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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