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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在2012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表示,成品油定价权将放给企业的说法不准确。
彭森指出,按照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成品油价格还是政府指导价,有关企业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按照政府指导价确定的原则,适时按照有关机制对油价进行适当调整,政府物价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
此前,市场上普遍流传,当原油价格在130美元/桶以下的时候,政府有可能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而向三大石油公司下放定价权。
发改委还指出,今年要择机推出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缩短调价周期。“目前国际油价高位震荡,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要在油价稳定或回落的情况下出台,出台前要经过中央批准,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彭森表示。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