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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近日深交所呼吁第二套较低标准企业上市,昨日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普遍表示,由于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普遍存在发展不可持续,高管套现、市盈率过高的现象,而这些问题并未得到预防和规范,因此,现在推出的条件还不够成熟。
3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陈鸿桥在“上市公司“南山板块”跨越一百高端论坛”上提出,资本市场吸纳新兴业态和创新型企业面临新需求,特别呼吁符合创业板第二套较低标准的企业,以及互联网、服务业、创投动向等类别的公司积极上市。
现行创业板发行条件设置了两套业绩指标:第一套指标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套指标为“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上述两项条件符合其一便可。
2009年10月30日,首批28只创业板股票正式上市,经过2年多时间,队伍已经在不断壮大。近日,随着三诺生物、富春通信、汉鼎股份和聚飞光电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至此,创业板上市公司突破300家。
2年多来,创业板造福神话一直在演绎。每次创业板新股发行上市,在给公司带来巨额募集资金的同时,也诞生了不少亿万富翁。统计显示,创业板300家企业累计募集资金2000亿元,其中超募资金就达到1200亿元,平均每家超募4亿元。
因此,社科院经济学博士付立春昨日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表示,证交所呼吁微小企业上市对于企业来说,那绝对是个好事。他表示,中国的资本市场包括主板、中小板等整个金融市场对于资金的需求总是供不应求,那么,证交所的呼吁,进一步的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一旦推出,企业一定会非常踊跃的参与其中。
但是,创业板存在的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等“三高”问题已经闻名于整个市场,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以后,企业未来发展的不可持续、高管套现问题也非常突出,而这些问题并未从机制上得到预防和规范。
因此,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昨日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也认为,此时推出既没有必要也没有条件。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重点主要在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债券市场,其它一些“旁枝末节”的部分对资本市场的全球化、现代化没有实质性的帮助。
付立春表示,当前需要做的就是将目前已经上市的企业保持在一个健康发展的状态,这样会相对减少创业板本身已经存在的问题对资本市场的冲击。但是如果非要推出创业板第二套较低标准企业上市,那么,还需做好前期监管机制的进一步完善等工作。监管当局可能还需做好相应的立法、行政以及经验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还应该借鉴一些国外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