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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4月2日消息(记者柴华)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证监会昨晚(1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正式启动。意见稿都有哪些变化值得股民们特别关注呢?
刚刚发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是从强化信息披露、调整询价范围及配售比例、加强发行定价的监管、增加流通股的数量等六方面入手,直指新股高定价。
首先,《指导意见》扩大了新股询价对象范围,除了目前规定的7类机构之外,主承销商可以自主推荐5-10名投资经验比较丰富的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过程之中。同时提高了向网下投资者配售股份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与转让股份的50%,还建立了网上网下的回拨机制。此外,还规定如果网下询价结果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平均水平高超过25%,要在两天之内公告,披露询价对象报价情况,并且分析定价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等等。
据了解,这主要是为可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指导意见》计划取消现行网下配售股份3个月的锁定期。即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时候,持股期满3年的股东可以将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不过,老股转让所得资金必须保存在专用账户里,由保荐机构进行监管,不是卖了股票就可以拿钱走人的,有一个详细的资金锁定的期限以及退出政策。
《指导意见》还规定在老股转让所得资金的锁定期内,如果二级市场价格低于发行价,专用账户里的资金可以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