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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再启成本调查 外资药求缓冲期
新一轮药品降价令如期而至。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从5月1日起调整部分消化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限价。此次药品价格调整共涉及53个品种,3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幅17%,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22%。
依照国家发改委的说法,此次降价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30多亿元。
不过有行业专家则称,此举是“为了降价而降价”的游戏,降价令真正的成效会相当有限。
降价游戏?
“降也是游戏,没什么效果。这种降价的效果其实不佳。”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一位负责人如是对南都记者说。
他之所以如此认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降价后,很多被降价药品的最高限价依旧高出在各地的实际中标价。
由于实施了最低价中标的政策,目前国内大部分药品在招标中大打价格战,中标价普遍被拉低。而一些新进医保目录的药品为了缓冲降价的负面影响,更是爆出过在进入医保前突击涨价的手法。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药品的价格成为管理部门头痛的问题。一些老百姓急需的常用药,因为招标超低价中标的原因而出现“降价死”,而另一方面,一些新进医保的药物又时常爆出“天价药”问题。
包括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在内的中国多家医药行业协会曾为此向主管部门提交了积极推进药品定价机制改革的建议和方案,不过未获采纳。
部分药品探索试行统一定价
“关于加强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与前述降价令同期推出。
依照国家发改委的设想,此项调查旨在为合理确定最高限价水平奠定基础,同时改进药品定价方法,对部分药品探索采用药物经济性评价和国际价格比较方式定价,对部分药品探索试行统一定价。
此外,调查还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大对高价药品降价力度,特别是降低外资原研制药品价格。
不过,广州多家药企普遍认为这一调查的结果往往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的全部成本。
在他们看来,在以药养医的机制下,国内制药企业无形中帮政府承担了补贴医院的功能,目前,这种补贴多是以厂家向代理商让渡利益,让代理商帮厂家去公关医院实现,而这部分的费用往往无法通过账目堂堂正正地被列入成本项。
外资药求2年左右缓冲期
依照国家发改委宋大才的说法,此轮降价将涉及4个大类。此次消化类药品的降价因此被视为仅仅是降价周期的开始。
由于此轮降价单独定价品种中,外资药再度成为受降价令波及的重灾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 D PA C)呼吁对部分降幅较大的产品,政府能给予企业2年左右的缓冲期,以便企业能够完成生产和运营的调整。
R D P A C一位总监认为,今年恰逢新版G M P颁布和实施,企业尚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维持现有的质量管理体系,更重要的是及早完成符合新版G M P要求的各项改造。在当前以“唯低价是取”的招标趋势下,进一步大幅降低药品价格将使企业的运营陷入困境。
而国家发改委则认为,降价后,各地的调查将被要求充分考虑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版G M P改造和提升质量标准的成本变化情况,在调整药品价格时,适当把握价格调整力度。对多家生产的仿制药品要参考质量标准先进企业的成本和市场价格调整最高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