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北京申请“营改增”试点 小微企业减税成财税政策重点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07: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税痛”已成为2012年博鳌亚洲论坛最热的话题之一。“国家税收过去总是一刀切,使得很多中小企业得不到税收优惠,小企业不偷税漏税就没法过日子。” 4月2日,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如此直言。

  但这一困局有望在今年好转。3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北京已提出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申请,但具体的方案还未确定,目前正在做前期准备。他还透露,如果按照上海市试点的范围,文化创意类的企业也应包含在内。

  与此同时,4月1日至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福建等地调研时表示:“央行和银监会已经采取措施,清理和制止乱收费。我们还在研究进一步加大结构性减税的方案,给中小企业更多支持。”

  对此受访人士认为,目前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将从以投资支出为主转向以减税为主,而小微企业将成为今年积极财政政策和结构性减税支持的重点,今年减税的幅度与力度将大于往年,其实质行动大于姿态。

  税收“回补”小微企业

  自去年年底开始,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011年11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宣布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还将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5000元到20000元和每次(日)销售额或营业额300元到500元。

  “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基本都将企业税收起征点提高到了月销售额或营业额最高标准,也就是20000元。”肖捷介绍说。

  肖捷还表示,为鼓励金融企业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国家税务总局在税收政策上也提供了一些支持,如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金融企业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损失准备金,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

热词:

  • 小微
  • 地方资本市场
  • 税种设置
  • 天津财经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