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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局:将放宽境内居民境外投资限制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17: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社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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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4月10日电(记者魏晞)国家外汇管理局10日表示,未来将继续“简政放权”,进一步提高资本项目可兑换水平。

  近年来,随着中国在世界经济中重要性不断上升,呼吁人民币走向真正“国际货币”的声音不断加大,其中关键之一是要完全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为适应中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外汇局推出了一系列外汇管理改革政策措施,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得到明显提升。

  外汇局10日发布名为“积极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专题,再度明确中国“将稳妥有序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路径。

  其中清晰指出,中国将在规范的基础上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投资中的使用。逐步拓宽资本流出渠道,鼓励国内符合条件的机构“走出去”,放宽境内居民境外投资限制。逐步扩大国内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构建防范跨境资金双向流动冲击的体制机制。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温州已试点“放宽境内居民境外投资限制”,而中国各地对民间个人境外投资也有强烈需求,希望这一政策能推而广之,进一步拓宽中国居民和企业投资渠道,从而有效地疏导民间资本进行境外投资。

  外汇局10日表示,中国直接投资已基本实现可兑换,投资便利化程度显著提高。外汇局国际投资头寸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9月末,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资产余额为16256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资产余额为3455亿美元,分别较2006年末增长了1.65倍和2.81倍。

  同时,随着近来颇引人关注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试点的铺开,中国证券投资可兑换程度也明显提高。

  国家外汇管理局也强调,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作为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其本身并不是终极目标。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系统工程,需要协同推进相关改革,提高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在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中,外汇局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发展情况,使推动可兑换的措施与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市场发育程度、企业承受能力、金融监管水平与国际金融环境等相适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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