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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破产房企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12日下午,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发出公告,杭州金星房产债权人需在限定期限内申报债权。
根据公告,杭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被债权人杭州圣基建筑特种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破产的。2012年3月30日,余杭法院裁定受理,并指定杭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为杭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告称,杭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2年6月11日前向杭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杭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杭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金星房产在破产前,其开发的西城时代家园房产三期项目尚未交付,涉及近800户购房者。据悉,多数购房者为按揭购房,目前尚在银行还贷。
购房者是否是债权人?他们的债权如何实现?他们还能否顺利拿到已经在付按揭的房子?
杭州金星房地产有限公司代理律师王伟峰表示,目前这些问题尚在研究,涉及较复杂法律关系,会尽力争取让购房者拿到房子。
王伟峰称,如果以房子作为债权登记,那可能会造成无法拿房的后果,购房者可针对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债权登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