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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租房供应范围放宽 单身人士可自愿组合承租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3日 12:1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解放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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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法定晚婚年龄单身人士可承租二居室

  ■单身人士可自愿组合承租二居或三居室

  上海新江湾尚景园、华泾馨宁公寓两处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启动常态化供应工作。市房管局昨天明确,两处房源不再分别划分供应区域,供应对象统一扩大到工作单位或户籍地在浦西各中心城区和闵行区的家庭及单身人士。

  在常态化供应阶段,相关政策口径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调整:一是两处房源不再分别划分供应区域,供应对象统一扩大到工作单位或户籍地在浦西各中心城区和闵行区的家庭及单身人士;二是申请人工作单位在浦西各中心城区和闵行区,但其户籍地位于远郊区(县)的,核定其住房面积状况时,远郊的户籍地住房可不计算在内;三是允许达到法定晚婚年龄即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的单身人士承租二居室住房 (原规定单身人士只能承租一居室);允许单身人士自愿组合,承租二居室或三居室住房,具体办法由项目运营机构与承租人协商确定。

  常态化供应阶段的准入资格申请条件没有变化,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二是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三是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四是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范围仍限于主申请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

  5月上旬起,浦西各中心城区和闵行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或住房保障机构将按照常态化供应工作要求,接受符合条件单身人士及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新江湾尚景园、华泾馨宁公寓项目运营机构将同步做好准备工作,保证单位、单身人士和家庭届时到现场顺利选房签约。具体启动日期、受理窗口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剩余房源情况等信息,各区和项目运营机构将提前向社会公布。

  目前,两处试点项目首批申请对象的选房配租工作也在同步进行之中,预计于4月底前全面完成。五一节前,两处项目将迎来首批约2000户市民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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