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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为何因独立性难进创业板?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6日 14: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青年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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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解密创业板首发遭拒———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首次详解创业板首发企业未过会原因,并以实例形式让投资者“看得清楚明白”。2011年,创业板发审委审核首发企业134家,其中未通过企业为22家,未通过企业中,除因持续盈利能力之外,独立性也是创业板首发企业频频被拒的主要原因。

  2011年,有三家创业板首发企业因存在业务体系不完善、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等事项未获通过。

  如A公司,报告期内对B集团旗下公司的合计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56%、88.28%、92.23%,呈持续上升趋势;同时,申请人从B集团旗下公司合计采购金额占同期原材料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53.31%、55.31%、45.68%。

  创业板发审委认为,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对B集团旗下公司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经营能力存在疑问,不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再如C公司,报告期内的晶体生长炉体集中向关联方购买,交易金额及占申请人全部固定资产采购金额的比例逐年上升;同时,申请人与关联方之间持续存在激光晶体、蓝宝石晶体、激光应用设备的关联销售、受托研发等关联交易,最近两年一期关联销售产生的毛利额占总毛利额的比例呈上升趋势,且交易的公允性存疑。

  发审委认为,申请人的独立性存在瑕疵,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中的第十八条有关“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的规定。

  又如D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公司在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水电气供应等方面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为此,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独立性,且申报材料未能充分说明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C公司一样,不符合第十八条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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