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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深圳4月17日专电(记者 武彩霞)东方国信1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将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营运资金投资建设公司自用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总投资预算2.244亿元。
据介绍,东方国信二届三次董事会和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1.2亿元和自有营运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公司自用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项目内容分为购置产业用地和房产新建,总投资预算2.244亿元。
公告称,按照“调整后的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研发中心和办公用项目计划”,公司与北京叶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参与了北京市朝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电子城西区A10-2地块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投标活动,获得成功,中标价为14041.25万元。
根据公司与叶氏集团协议约定,公司与叶氏集团将按照66.67%和33.33%比例分割土地,分别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公司将按标的土地总价款的66.67%(约9361.30万元)支付土地购置款,取得标的土地66.67%的使用权,该项资金将使用公司超募资金解决。
东方国信同时公告称,4月1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管连平的通知,管连平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50万股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并已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