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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目保荐人 难逃处罚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3日 05: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商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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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在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并在主板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的,证监会将对保代采取3到12个月内不受理保荐材料或撤销保代资格的惩罚措施。此前,国内仅有一起保荐人因业绩下滑遭罚事件。民生证券保荐的科冕木业于2010年2月上市,当年其营业利润即同比下滑57.66%。对此,证监会对该项目保荐代表人马初进、张星岩采取3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的文件的监管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在今年IPO的266家公司中,有65家上市后业绩出现下滑,涉及29家保荐机构和128名保荐代表,其中华锐风电和方正证券去年营业利润分别下跌83.11%与80.17%。上述两家公司的保荐机构分别为安信证券和平安证券。若证监会按规则严格执法,相关保代肯定受罚。

  而证监会网站公开信息显示,方正证券的保代为平安证券的陈新军和刘哲。华锐风电的保代为郑茂林,其目前已从当时的投行部执行副总晋升为安信证券旗下直投公司安信乾宏的总经理,也就是说,相关处罚规定对郑茂林来讲,已不构成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惩罚条款针对的仅是保代,而对于券商本身,并没有任何处罚措施。从整个业务流程看,出现这样一上市业绩就迅速变脸的情况,券商是需承担较大责任的,而非保代个人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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