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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职工看病可享“二次报销”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4日 07: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商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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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北京市职工门诊、住院治疗费用将可获得最高比例80%、最高额10万余元的“二次报销”。北京市总工会昨日宣布启动《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市总工会副主席、新闻发言人潘建新表示,此项计划采取普惠制原则,凡参加北京基本医保,所在单位向市总工会上交工会经费,并由市总工会管理的工会会员均可参加,享受互助保障,该项计划惠及360万人,各项累计报销最高额为100653元。

  计划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保障责任期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所以参保职工今年5月以前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也可以纳入参保范围。此项计划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规定,对于门诊治疗、住院治疗的“自付一”费用享受医疗补助。

  据潘建新介绍,保障计划的申领审核程序简便。参加计划的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由市总工会互助保障办事处协同市社保中心审核批准,审批后由互助保障办事处向职工给付报销款项,并通知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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