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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近期,证监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在IPO过程中的监管力度,包括起草了《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发审委委员失信将被一票否决;在最新一期保荐人培训课上,提出“进一步加强对粉饰业绩、利润操纵行为监管”等。看似A股市场即将刮起一股造假整肃之风。
对此,业内人士纷纷叫好。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之所以有众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联手参与IPO“包装”、造假,关键在于监管、执法部门的处罚力度太小,违规违法成本太低。不过,加强监管不能仅靠表态,更需尽快出台相应追责措施。
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向威达表示,这些措施对于净化资本市场环境非常重要,值得肯定。目前在监管方面虽然动作较多,但仍停留在技术层面的提升上。但是表态之余,更为关键的是要尽快推出后续法律责任条款,明确发审委、中介机构、上市公司在造假上市这一问题中各自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实际上,应当推进监审分离,否则监管层怎么追究自己在发审过程中把关不严的责任?而监管层不追究发审委的责任,又如何追究中介机构和上市企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