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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新规精准射落股市“不死鸟”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30日 06: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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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图

  晨报记者 华笑丛

  “现在看来,节前ST股票大跌不是空穴来风,垃圾股炒作到头了。”昨天上午,当看到沪深交易所同时发布主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后,老股民杨先生拍手叫好。

  “主板退市制度一亮相,炒作垃圾股的资金这下要撤了,”资深市场人士应健中评论道,“五一后开市,ST股必定大跌,行情估计将受到冲击。”

  对股市“不死鸟”零容忍

  “新规定针对性很强,就是打击那批"不死鸟",”知名市场评论人士贺宛男一直对A股的“不死鸟”现象十分愤懑。她所说的“不死鸟”,指的就是股市里那批钻政策漏洞,靠两年亏、一年微利、再亏两年、一年微利这种“二一二”游戏,游走在退市门前,但又总是退不了市的ST公司。

  有统计显示,A股自*ST联谊于2007年12月退市后,4年来两市再无一家垃圾股退市,就这样日积月累,形成了庞大的ST族群,竟有150多家。“劣币驱逐良币,整个市场由此全被搅浑了。”贺宛男认为,“不死鸟”现象的出现,凸显的是A股退市制度的缺陷。

  大批ST股或被“斩立决”

  按照深交所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在目前的ST股中,有一大批股票符合新的退市规定,一旦新规定开始实施,意味着大量股票将被“斩立决”。“新的退市制度对创业板公司来说,起码还有三年才能见效,但创业板仍出现大跌,对于主板和中小板的威力就会更大,可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尽管新制度对股市长远发展有利,但应健中却担心眼下刚有点起色的行情会受到打击。

  另据了解,上交所昨日同样发布有关退市新方案的征求意见稿。

  根据该方案,上交所上市公司新增了8条退市条件:分别是关于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退市条件、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退市条件、关于股票成交量和股票成交价格的退市条件。

  [新闻链接]

  深交所新增七退市条件

  (一)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的,或净资产虽为正值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的,将终止上市。非经常性收入撑门面没用,因净利润指标被暂停上市后,其后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数也终止上市。

  (二)上市公司出现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其股票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第三年仍如此,股票暂停上市;第四年则终止上市。

  (三)上市公司出现首个会计年度财报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其股票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第二年暂停上市;第三年终止上市。

  (四)因经营原因导致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如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首个年度报告的,将终止上市。

  (五)主板上市公司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 (不含停牌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 (中小板是低于300万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六)上市公司出现连续连续30个交易日 (深交所为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七)上市公司(创业板)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的,其股票直接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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