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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山西饮料有限公司“含氯门”事件被查实而遭到停产整改。涉事公司日前发声明致歉并称媒体有误读,表示其包装清洗用水非消毒用水,并符合世卫组织及欧美各国的饮用水标准。但其对于已流入市场的可乐饮料没提及是否要采取召回或退货措施。(《北京晚报》)
什么样的产品才是安全产品,难道“吃不死人”就是“产品安全”的标准吗?拿“安全产品”作为“问题食品”的挡箭牌,显然是“低估老百姓辨别是非的能力。”
一边道歉,一边又强调产品安全,这哪里是道歉,分明是愚弄消费者,更为化解“问题产品”的未知风险埋下伏笔。经山西省质监局查明,“含氯门”属实,可口可乐山西公司也承认。也就是说,含氯处理水混入可口可乐是事实。那么,既然可口可乐混入含氯处理水,这样的产品还能像可口可乐山西公司所说的那样是“安全产品”吗?
事实上,通过媒体报道,消费者已经对“含氯处理水”的危害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余氯作为消毒液,具有持续消毒作用,但水经氯气消毒后往往产生多种有害物质,尤其是会产生致癌、致突变、致急性作用的消毒副产物,如三氯甲烷、氯乙酸等。也许消费者饮用混入消毒液的可口可乐不会马上出现中毒现象,或者不会立马中毒死亡,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混入消毒液的可口可乐会对饮用者的身体造成潜在的危害。
尽管在这次“含氯门”事件中,管理者的态度出现转变,山西省质监局对可口可乐(山西)公司做出了停产整改的处罚。山西质监局长对可口可乐遮遮掩掩的做法非常不满,“可口可乐低估了政府查处的决心和能力,也不要低估了老百姓辨别是非的能力。”但是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查清可口可乐遮遮掩掩背后的猫腻,还必须查清混入消毒液可口可乐对消费者的危害究竟有多大,并依法追究生产商的赔偿责任。
从“含氯门”事件中更应该吸取的是,无论是管理者还是生产商绝不能再容忍“吃不死人的就是安全食品”这个害人的标准。
陈强(作者系时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