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财政部于5月3日发出通知,对部分符合条件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免征所得税,其中包括: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等。通知将执行至2017年底。
对此,方正证券发布点评称,该政策体现了国家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心和力度,为相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提供了研发和生产上的资金便利。从提出的需要符合的条件来看,政策利好的重心在顺应行业趋势的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商,高端和创新型企业将获益。此外,通知还列出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培训费用免征有关税款,充分体现对设计企业创新推动力的加大。
对应政策提出的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方正证券认为直接受益该政策的有关公司有以下几类:1.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和0.25微米的生产商,上海贝岭(600171)(线宽小于0.8微米)、北京君正(300223)(线宽小于0.25微米);2.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包括东软载波(300183)和国民技术(300077)。这些公司除满足减免税率条件外同时具有集成电路设计业务,因而还将获得政策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重点扶持,支持力度将加快公司成长,建议积极关注。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