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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财险公司需明列各项费用支出。
昨日,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做出上述规定。同时,《通知》要求,各公司要全面规范销售激励行为,确保销售费用据实列支,严禁以不正当竞争形式扰乱市场秩序,保监会指出,总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列支用于支持销售的费用,包括手续费、佣金、绩效工资、奖金等。公司各级机构发生的支持销售的变动费用,必须按照《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的要求分摊至出单的分支机构。
分析认为,此举有望斩断财险公司非法利益通道。据悉,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财产保险公司采取高成本政策冲规模、抢业务,业务规划明显超出市场承载能力及公司实际承担能力;虚列费用、虚挂中介等传统的违规形式仍普遍存在,虚假电销、输送不当利益、开展不正当竞争等新的违规形式不断涌现。保监会相关人士介绍,这些问题严重破坏了保险资源,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加剧了行业风险。
对于违规险企,保监会将强化责任人追究制度。《通知》明确,加强对董事会成员及经营班子任期考核监督,要将公司合规经营与其任职、薪酬挂钩,将责任明确到人。保监会还要求各财险公司规范业务规模和考核政策,并务必于5月17日前下发实施。
下一步,保监会将进一步查处财险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通知》指出,要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采取虚列费用及其他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手段冲规模、抢业务、保份额、扰乱市场秩序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