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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深圳5月9日电(记者武彩霞)深交所统计数据显示,近期参与新股炒作的账户整体亏损,中小散户亏损程度较高。深交所8日晚间再次发文警告炒新风险,同时要求证券中介机构在抑制新股炒作和投资者教育等方面发挥更重要的职能作用。
深交所表示,尽管深交所从3月份开始对频繁参与新股炒作的个别账户采取上报证监会查处或者限制交易措施,但是部分投资者仍然存在盲目参与炒新的行为。
截至5月7日,今年深市共上市56只新股,从投资者结构看,首日买入股数在1万股以下的个人投资者占比49.83%;从盈亏情况看,首日买入新股的个人投资者整体亏损,其中买入股数在1万股以下的个人投资者中54%亏损,占所有个人投资者亏损金额的84.62%。
从新股首日涨跌幅情况看,无论是涨幅较高的新股还是跌破发行价的新股,中小散户均亏损较多。例如:以首日涨幅在50%以上、30%至50%、30%以下及跌破发行价的新股分别统计,首日买入1万股以下的个人投资者亏损面分别为57.61%、56.52%、53.69%和51.33%,买入首日涨幅越高的新股,亏损越严重。
深交所认为,抑制炒新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和适当性管理工作尤为关键。深交所要求证券公司应承担起行业责任、市场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自律和监管,维护市场的良好秩序。一是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向投资者讲清、讲透盲目炒新的风险和危害;二是切实承担保荐和承销责任,不做新股“三高”推手;三是坚持价值投资,自营和资管业务不跟风炒作;四是发挥专业优势,不断提高投资顾问、研究报告的质量。
深交所表示,将继续推动会员单位完善客户管理系统,建立产品分类评价体系并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提示,促进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责。